标题 | 关于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的提案 | ||||||
编号 | 363 | 办理部门 | 汉滨区人民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吴大林 | 签发日期 | 2023-06-06 10:00 | 发布日期 | 2023-06-07 08:00 | 类别 | B |
正文 |
理由: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当前,垃圾处理方面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以平利为例,随着县城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县生活垃圾虽已实现全量处理,但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填埋为主,资源化再利用水平不高,处理方式落后,并且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现如今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达到使用年限,从2023年开始,县城生活垃圾每天拉往安康市羊皮沟垃圾填埋场处理,给市垃圾填埋场增加了压力。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已立项批准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但目前项目进展不快。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实际情况,加快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进度显得尤为迫切。
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工程早日完工,解决市、县生活垃圾填埋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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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杨国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的提案》(第3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十四五”省、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已纳入《陕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年)》,选址位于汉滨区五里镇,占地面积167.18亩(其中厂区90亩,厂外道路77.18亩),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800吨/天,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200吨/天,预留二期600吨/天厂房位置,其他设施一次性建成。协同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100吨/天。项目总投资约7.97亿元,服务60公里半径区域的“一区五县”(包含汉滨区、旬阳市、汉阴县、平利县、岚皋县、紫阳县)。
该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2020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社会资本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建成后平均年营业收入1.2亿元,纳税108万元,解决85人稳定就业;年均发电1.6亿度,上网1.4亿度,能满足约7万安康居民生活用电需求,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8.19万吨;年平均节约用地40~50亩,真正实现土地节约化利用目标。
二、项目推进过程
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市政府策划包装,市发改委推进实施。2019年市发改委联合汉滨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对汉滨全域进行踏勘,结合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垃圾处理工程选址规范要求,经专家论证后,最终确定汉滨区五里镇郝家坝(现选址)作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地点。
2020年3月26日,时任市长赵俊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快项目推进工作,市、区政府分别成立了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市区一体共同推进。2020年底已基本办理完成近40余项前期审批手续,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社会资本方。但因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105亩,建设用地需最终报国务院审批,组件资料复杂,国土空间规划数据从二调到过度期规划,再到三调数据,数据变化较快,且在调整空间规划数据过程中,省自然资源厅暂停受理相关报批业务。
2021年11月,市、区工作专班派专人驻省自然资源厅对接项目用地报批工作。2022年2月22日,国家自然资源部正式受理项目用地审批资料。审查期间,市区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到省厅跟踪争取。国家自然资源部分别于3月、5月、6月三次反馈审查意见。安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晶华、副市长周康成等领导先后多次带队赴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及国家自然资源部对接解决补正问题,但因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政策限制及项目准入条件问题,2022年8月国家自然资源部退件,项目未通过审批。
此后,市、区政府及时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在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中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调出。2022年11月,再次上报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2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建设用地批复文件。2月18日,项目开工建设。
三、项目最新进展
目前,跨月河大桥已竣工,正在组织验收交付工作。主厂区已完成建设用地征迁清表,厂区土方回填工作已完成约80%,边坡挡墙工程、桩基础工程均已全面启动,累计已完成投资1.6亿元。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 4亿元,预计2024年12月31日前项目竣工投产。 感谢您对汉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区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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