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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康市第二届“最美养老护理员”和首届“最美儿童主任”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1468 发布日期 2023-11-08 10:26
来源 市民政局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有效推进我市“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孝老爱亲、护幼未来”的精神风貌,迫切需要一支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人才队伍,充分展示安康养老护理行业模范典型和基层儿童工作者良好形象,有效推动我市“一老一小”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最美养老护理员”和首届“最美儿童主任”选树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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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民政局,安康高新区宣传统战工作部、社区管理局,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有效推进我市“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孝老爱亲、护幼未来”的精神风貌,迫切需要一支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人才队伍,充分展示安康养老护理行业模范典型和基层儿童工作者良好形象,有效推动我市“一老一小”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最美养老护理员”和首届“最美儿童主任”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点亮“安康养老护理”“护幼安康”品牌,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挖掘事迹先进、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选树时间、范围和名额
  (一)选树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5日
  (二)选树范围
  最美养老护理员:全市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的一线护理人员。
  最美儿童主任:全市范围内村(社区)儿童主任。
  (三)选树名额
  最美养老护理员:拟评选“最美养老护理员”共20名,其中汉滨区、旬阳市、汉阴县、石泉县、紫阳县、白河县、安康高新区各推荐2名;宁陕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恒口示范区各推荐1名;市级养老机构推荐1名。
  最美儿童主任:拟评选“最美儿童主任”共计20名,其中汉滨区推荐3名;旬阳市、汉阴县、石泉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白河县各推荐2名;宁陕县、镇坪县、恒口示范区各推荐1名。

  三、选树标准
  最美养老护理员
  1.取得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在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2.工作认真,服务到位,熟知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得到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3.从事一线照护老年人工作满3年以上,无投诉记录,无服务差错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男女不限,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对老年人富有爱心,默默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出色的工作实绩;
  5.事迹感人、长期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优先推荐。
  最美儿童主任
  1.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工作要求,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认真落实儿童主任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攻坚克难,工作实绩突出;
  3.热爱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用心用情服务儿童,事迹生动感人;
  4.具有较强的儿童工作能力,能够积极链接相关资源,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得到一定范围群众普遍认可;
  5.在儿童主任岗位连续工作2年(含2年)以上;
  6.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选树程序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4日至11月10日)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广泛动员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村(社区)积极参加评选活动。
  (二)推荐报名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6日)
  此次推荐按照管理权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由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机构)、村(社区),根据本通知开展自评,提出拟推荐名单报各县(市、区)民政局。
  县(市、区)民政局对各单位(机构)、村(社区)拟推荐人员进行初审,并和同级党委宣传部门会商后,于11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市民政局。
  1.安康市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申报表(附件1);
  2.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第一部分介绍候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及曾获得荣誉等;第二部分用500字全面准确概述候选人事迹;第三部分展开详细事迹描述。)(附件2);
  3.安康市最美养老护理员2寸电子证件照一张。
  4.安康市最美养老儿童主任评选申报表(附件3);
  5.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第一部分介绍候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及曾获得荣誉等;第二部分用500字全面准确概述候选人事迹;第三部分展开详细事迹描述。)(附件4);
  6.安康市最美儿童主任2寸电子证件照一张。
  (三)审核公示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市民政局对推荐对象的申报资料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拟表彰对象,会同市委宣传部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四)通报表扬阶段(12月15日前)
  在全市范围通报表扬第二届“最美养老护理员”和首届“最美儿童主任”。
  (五)事迹宣传阶段(12月15日—年底)
  组织相关媒体对最美养老护理员及最美儿童主任事迹进行集中采访报道,通过设计制作公益海报、段视频等方式,在省市相关媒体和安康民政官网、官微发布,向全社会展示安康养老护理员和儿童主任队伍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开展第三届“最美养老护理员”和首届“最美儿童主任”选树宣传活动是深入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全市“一老一小”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抓好落实。
  (二)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坚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照标准、好中择优、严把质量,事迹要生动鲜明、业绩要突出,在所从事的为老和护幼服务中能产生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对“最美养老护理员”和 “最美儿童主任”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尊老爱幼,爱岗敬业,激发工作热情,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1.安康市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申报表
     2.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
     3.安康市“最美儿童主任”评选申报表
     4.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

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 中共安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安康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余涛  联系电话:321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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