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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1320 发布日期 2023-08-10 15:51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资金运行状况和房价总体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日起,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政策解读
  • 安康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怎样最大限度使用?
  • 安康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怎样最大限度使用?(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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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资金运行状况和房价总体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日起,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身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3 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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