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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加强对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交通秩序管理建议
    编号 366 办理部门 安康市公安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崔锐利 签发日期 2023-07-10 10:00 发布日期 2023-07-11 10:00 类别 B
    正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市非机动车数量逐年增长。全市电子警察系统的建设与完善使全市机动车管理逐步规范,但针对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的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存在问题:非机动车已成为城区群众的主要出行工具,违规现象也随之增多。部分非机动车驾乘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在交通路口无视行车信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占道人行横道线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在威胁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的同时,也带来造成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对策建议:

        一、坚持常态化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适度加大电子警察对非机动车违规行为的监测,对违规车主要让其参与交通法规宣传和违规行为的纠正。

        二、加大对城区交通管理疏导力度。城区到高新往返非机动车驾驶员群体数量大,车速快,常有与机动车混行抢道的不安全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规范。

        三、配合全市创文行动,进一步提高市民规范出行的交通意识。共享电动车公司应该合理配备好安全头盔,方便使用人安全出行。

    回复

    安康市公安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次会议第366

    提案的复函

     

    姚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交通秩序管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常态化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的建议。此建议很好,也是公安交管部门日常工作重要内容。近年来,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数量发展迅猛,成为了目前城乡居民代步出行、运载货物的主要工具,此类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管理问题与日俱增,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社会稳定带来了诸多困难。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加大对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 “宣传教育”和“严整严治”相结合方式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20226月至今,市区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坚持重拳整治摩托车、三轮车、电瓶车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立检查点,重点整治此类车辆不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逆行、占道人行横道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格落实“三步工作法+N”工作机制,组织交通违法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朋友圈集赞扩大宣传、协助交警开展交通劝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切实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强力震慑违法驾驶人。

        二、关于加大对城区交通管理疏导力度的建议。此建议很好,也是公安交管部门常抓不懈的工作之一。为了规范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减少交通冲突,降低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区公安交管部门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全面加大对 “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逆行等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现场引导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驾驶员进入最右侧车道行驶。对不服从管理的驾驶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定格处理。同时联系新闻媒体,选取一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宣传曝光,以案示警,以案说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关于加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建议。此建议很好,也是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开展并不断推进的工作措施。交警部门每月分别走进学校、企业、单位、社区、村办、外卖行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上半年,仅汉滨分局交警大队通过各网络平台、新闻媒体曝光典型违法案例、事故案例23案;推送微信信息264条、微博信息475条;利用交管12123短信平台推送提示短信90次,累计4万余条;开展网络直播活动2次;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7次;制作各类宣传横幅、展板、海报210幅。组织各执勤中队开展“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驾校、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298场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85场次,切实有效的提升了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文明意识。

     

     

    安康市公安局

    2023710

      

    安公函(2023)46号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366号提案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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