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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优化安康城区红绿灯设置的建议
    编号 155 办理部门 安康市公安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崔锐利 签发日期 2023-06-21 10:00 发布日期 2023-06-22 10:00 类别 B
    正文

        案由:近几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代步工具的保有量也在迅速增加。虽然安康中心城区道路建设近几年发展较快,但由于车辆增多、部分驾驶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重要的交通路口经常出现交通事故。其重要原因为:1、一些重要的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尽合理,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争道行驶,路口交通经常出现拥堵现象,如安康市中医医院巴山路与党校路、文昌路交叉口,巴山路与解放路交叉口等;2、部分出租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不按照规定车道行使,交叉混杂,容易出现交通事故;3、城区还存在无牌四轮电动车上路行使的情况。有必要尽快解决这种状况。

        建议:

        1、在诸如此类路段重新设置红绿灯,使左转车辆(尤其是右道行使的摩托车、电动车)单独通行,直行及右转车辆同时通行;

        2、加宽摩托车、电动车车道,并用隔离栏隔离,且在摩托车、电动车车道划分左转、直行、右转车道,使其各行其道;

        3、对摩托车、电动车等不按规定道路行使的车辆及无牌四轮电动车加大执法力度,并长期坚持。

    回复

    安康市公安局

    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次会议第155

    提案的复函

     

    景文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安康城区红绿灯设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信号灯属于城市交通设施,建设主体是住建部门。近几年以来,市住建局在进行中心城区道路提升改造的过程中,吸收采纳公安交管部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对城区道路交通设施(红绿灯等)进行提升改造和完善。在建设改造过程中,均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建设。但是,有些路段所建设的交通信号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提升改造和完善。

        一、关于部分路段重新设立红绿灯问题。公安交管部门配合市住建局于2021年至2022年12月份,将安康中心城区所有的交通信号灯(红绿灯)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目前全都升级改造为较为先进的智慧(智能)交通信号灯。设置左转车辆单独通行信号灯,主要是根据路口各个流向交通流量的大小和该路口与相邻路口之间的间距来确定,在等待信号灯排队车辆不溢出下一个路口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这个方案设置信号灯。目前已对部分具备条件的路口设置。

        二、关于加宽摩托车电动车道问题。近年来,市住建局逐年在加宽提升改造安康中心城区的道路,目前中心城区的主次干道基本上都完成了提升改造,由于安康中心城区道路受地理条件和道路窄等先天不足的影响,再加宽摩托车、电动车车道十分困难。安康摩托车和电动车数量极大,路面窄,将电动车车道渠化成左转、直行、右转车道难以实施。

        三、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车执法力度的建议。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减量控大”路面秩序防控行动的要求,加强路面管控,治理违法行为。以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乱穿乱闯、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随意穿插等不文明、致堵致乱行为为重点,持续开展周期性集中整治和短、平、快突击整治,强化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严防因此类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以案示法等形式,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养成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

     

     

    安康市公安局

    2023621

     

     

    安公函(2023)28号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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