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城区双创宣传车辆宣传情况的督查通报
11月13日市双创办副主任陶柏林带领市、区双创办宣教组相关人员对在城中承担双创宣传任务的宣传车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11月13日下午14:00-16:00,区城管执法大队 、区交警大队的宣传车辆按照2009年11月4日会议确定的宣传时间、区域内进行宣传;区运管所有车辆在火车站停放,未见工作人员,未开展宣传,随后在运管所核实的情况是车辆正在更换播音设备;区环卫局宣传车辆未在巴山东路以西确定的区域内宣传,经电话询问,环卫局一领导答复在枣园路宣传,督查组赶往枣园路未见到宣传车辆。经市双创办研究对未按要求进行宣传的区运管所、区环卫局提出批评。
市双创办要求:一、各承担车辆宣传单位要充分认识和发挥车辆宣传的作用,安排专用宣传车持续进行宣传。二、确保车辆宣传的力度不减,保证宣传覆盖责任区的主要街区和路段;三、区双创办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性地进行检查落实,确保车辆宣传收到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