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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缓解“阳康”后公立医院医疗压力的建议
    编号 329 办理部门 安康市卫健委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黎 签发日期 2023-07-24 10:00 发布日期 2023-07-25 09:00 类别 B
    正文

        案由:随着国家动态调整管控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纳入“乙内乙管”范畴,“阳性率”一时急剧攀升,一药难求情况下群众看病数量激增,公立医院普遍已超负荷运转,医疗资源面临挤兑风险,群众就医需求与公立医疗资源供给产生极大矛盾。

        案据:当下公立医院患者数量暴增,每日接诊压力巨大,出现医院床位紧缺、医护人员普遍带病工作、药品需优先供应重症患者和有基础病老年人、患者扎堆候诊且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等问题,造成患者求医难、医务人员工作开展难的局面,成为目前社会热点和舆情焦点,亟需得到快速有效解决。

        建议:

        一、加强医疗机构分级分专科管理,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把药品、健康体检,治疗分开经营管理,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当中,疏导公立医院压力。

        二、应全面放开医师多地执业管理,盘活医疗资源,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回复

    谢贤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阳康”后公立医院医疗压力的建议》(第3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乙类乙管”我市医疗资源保障情况

    新冠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保健康、防重症”,加强医疗资源准备,防止医疗资源挤兑。一是进一步扩充医疗资源。全面加强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建设,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全市3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170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建设实现了全覆盖,疫情期间所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24小时开放,实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方便患者就诊;加快“三类型医院”建设,扩容改造二级以上医院重症资源,争取市政府3000万补助资金支持4家三级医院重症资源扩容,为医疗救治提供充足保障。二是加强分级诊疗。以医联体为载体,基推动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以及其他医疗服务分级诊疗工作。通过优化上下转诊流程、强化区域对口支援、开展基层巡回和驻点指导、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等方式,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救治体系;每日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床位数进行统计调度,公布住院咨询电话,保障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三是多渠道加强药品供应保障。积极组织各医疗机构多方拓展采购渠道,完善市、县两级短缺药品联动处置机制,开辟医疗卫生机构与制药企业的采购“直通车”,有序保障患者用药需求和用药安全。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分级分专科管理,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把药品、健康体检、治疗分开经营管理,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当中,疏导公立医院压力”的回复

    一直以来,市卫健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包括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依功能定位,规模大小等分别按照一、二、三级管理,持续加强对民营医院的管理,于2020年启动了“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2022年提请市政府印发《加强民营医院管理若干措施》,市卫健委联合市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民营医院专项巡查;今年3月,我委组织对38家民营医院开展了综合检查,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民营医院的基础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增加社会信誉和患者的满意度,减少医疗纠纷,促进民营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016年以来,我市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的重要举措来抓,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市卫健委印发《安康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方案》,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城市医联体建设,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各医联体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探索与优秀民营医疗机构的合作与交流。目前我市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中医医院两个城市医疗集团已吸纳了安康残联精神病医院、安康市华兴妇产医院等17家民营医疗机构作为成员单位。

    (二)关于“全面放开医师多地执业管理,盘活医疗资源,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回复

    推动医师多点执业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于促进医师资源科学配置和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有重要作用。 2014年1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原安康市卫生局2015年印发了《关于推行多点执业试点通知》,制定了安康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并开展多点执业试点工作。2021年8月,新颁布的《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我市已认真贯彻执行《医师法》,全面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法规,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目前,累计已有500余人申请并获得多机构执业备案。我市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医师法》规定和中省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群众就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对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329号提案的答复函.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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