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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体检率的建议
    编号 93 办理部门 安康市卫健委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黎 签发日期 2023-08-22 09:10 发布日期 2023-08-23 10:00 类别 B
    正文

        案由: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开始实施以来对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不少项目均要求每年至少对管理对象健康检查一次。可以说对城乡居民进行健康检查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中之重,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一般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动员引导居民按期参加体检。

        调研发现,这项看似不复杂的活动开展起来并不顺利,受一些因素的影响人群健康检查率要想完成各级卫健部门考核的指标是相当不易的。一是部分人群健康意识不高,认为自己“没病”,到卫生院路远费时嫌麻烦不愿体检。二是一些因疾病或残疾自己没有能力独自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家属也因缺乏人手和运送车辆只好放弃这项服务。当然还有一少部分居民长期外出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又没有随之迁移出去导致无法提供服务。为了方便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提高体检率,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一些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体检团队入村为群众体检。这种方式虽然方便了群众但存在着体检场地不规范、体检设施不配套、体检质量有瑕疵、无法行动的人群体检依然困难等问题。有的老百姓认为这种体检“查不出来病,没啥意思”,参与的热情逐年下降。不少卫生院靠送肥皂、毛巾、洗衣粉等小礼品来吸引群众参加,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健康体检的目的和意义,变成了为完成任务而体检。

        建议:

        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式功能齐备的健康体检车,进一步方便居民尤其是残疾人、卧床不起病人、行动不便居民、精神障碍人群健康体检。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居民参与体检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各项健康管理率,而且体检质量有了保障,通过体检发现身体异常状况,从而达到提早预防和治疗的体检目的得以实现。可分批配置,先对人口相对较多、通村公路较为完善的乡镇(社区)配置,逐步普及。也可配置在中心卫生院和管理人口众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错时安排辐射到其他普通卫生院及社区。配置经费可从各级财政补助、项目支持、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多途径解决。

    回复

    丁雪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体检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针对全体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围绕提高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质量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人员培训:近几年每年开展针对基层项目管理、指导及实施人员的基层12类公卫项目培训,累计培训近6000多人次。积极发挥县区骨干人员传帮带作用,指导镇村业务人员规范服务技术,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与质量,提高了群众主动接受服务的积极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扩大项目宣传:开展普惠性的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在电视台开设专栏等开展基本公卫项目宣传,确保老百姓知晓免费普惠政策。突出重点人群开展现场宣传,“世界家庭医生日”、糖尿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现场签约、义诊咨询、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对服务的合理预期,让群众参与到活动中,体验服务,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及项目影响力。

    加大设备投入:近三年为全市乡镇卫生院筹集资金3280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的科室建设、医疗设备购置和人才培训,累计为41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人体测温系统、DR等医疗设备208件,今年疫情期间为全市镇村两级医疗机构配备指夹式血氧仪7088个,配发5.42万个价值45.19万元的防护类物资。通过持续不断地提升基层就医条件,改善就医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化跟踪问效:市、县(区)均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督导考核等工作市卫健委采取线上数据+实地督导的方式开展季度、半年及年度项目督导考核,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了项目的规范、真实实施。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仍与群众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您建议的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式功能齐备的健康体检车,是方便居民尤其是行动不便人群,提高体检率的一条有效措施。2020年初省慈善协会捐助我市健康体检车7辆,配发至汉滨区、旬阳市、岚皋县、白河县、石泉县、紫阳县和宁陕县,用于上门为群众开展常规体格检查和生化检查,为群众提供了方便,但使用中也发现体检车上医疗设备数据无法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对接,增加了业务人员工作量,每年需要县区支付运行维护费等问题,体检车的使用受到限制。

    按照《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陕财办社2022〕287号)“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购置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单台件价格不超过单价最高限额5万元的小型设备,不得用于大型设备购置”的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能用于购置移动体检车,且目前暂无其他专项经费来源。下一步,我委也将根据您的建议,积极争取省市卫健、财政的支持,积极反映、解决体检车使用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更多人群享受更优质更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关心,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注!

     对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函.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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