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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安康市实施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09-26341 发布日期 2009-11-26 10:24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关于学习贯彻《安康市实施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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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双创指挥部,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单位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各片区双创指挥部:

《安康市实施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办法》(安政发200917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市政府印发,自2009113日起实施。这是我市一部重要的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是进一步推进卫生创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办法》,全面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办法》。各级宣传、广电、卫生、爱国卫生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办法》宣传,使各级政府、各行各业和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的认识,明确职责、履行义务,实现爱国卫生依法管理和长效管理,为推进双创工作,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作出贡献。各县区和各级各部门要在全市掀起宣传、学习《办法》的高潮,特别是要利用各种阵地、多种形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进行宣传;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要大力开展宣传,使《办法》家喻户晓。宣传的重点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作用和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爱国卫生工作方面的职责;单位、个人参加爱国卫生活动的权利和义务;违反《办法》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根据《办法》中对不同对象不同要求的规定,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各个层面了解、熟悉《办法》,自觉贯彻落实《办法》。

二、全面学习《办法》。学习掌握《办法》的精神实质是贯彻好《办法》的重要前提,各县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各级政府领导要带头学好《办法》,牢固树立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是政府职责的责任意识,自觉将爱国卫生纳入政府整体工作之中,列入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卫生创建工作力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熟悉爱国卫生目标管理和分工负责等制度,自觉做好卫生创建工作。各级爱卫办要在组织工作人员学深、学透《办法》的基础上,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等形式,做好学习《办法》的培训工作,并学以致用,指导工作。各乡镇、办事处、社区、村组要组织辖区单位、居民、村民进行学习,帮助单位、居民、村民了解参与爱国卫生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各项卫生制度,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三、组织实施《办法》。在全面学习培训《办法》内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迅速掀起爱国卫生工作热潮。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各部门、单位要完善和及时充实调整爱卫会,设立爱卫会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经费。要明确爱卫会成员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逐项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监督管理制度、门前四包制度、爱国卫生月活动、卫生清扫保洁制度、检查评比和暗访制度,实现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二)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对当前爱国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交警、城建、卫生、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对违反《办法》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是:随地吐痰、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乱泼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无证经营、无证上岗行为;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行为;“四害”不达标行为;在公共地域焚烧树叶、枯草、垃圾及其它废弃物行为等。

(三)突出重点,推进工作。积极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集镇、卫生村、卫生示范户、卫生单位创建工作,依法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加快农村无害化厕所改建步伐,实现爱国卫生重点突破。

(四)结合实际,制定细则。各县区、各部门、乡镇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要按照《办法》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本社区贯彻落实《办法》的实施细则,确保把贯彻落实《办法》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县区、各部门将学习贯彻落实《办法》的基本情况于11月底前报市双创办。市双创办将组织对学习贯彻落实《办法》工作进行督察。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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