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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加强我市天然气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编号 353 办理部门 安康市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谢成彦 签发日期 2023-07-25 10:00 发布日期 2023-07-26 10:00 类别 B
    正文

        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能源,在我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中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目前,主城区燃气管道基本全部覆盖,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部分老旧小区,居民自建楼、城郊结合部还没有完全覆盖,燃气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出现过无证经营、天然气管道未经检验投入运营、施工中存在管道不按规划开挖、覆土深度不够、违建加气站,高峰期停气、限流量等等问题,居民对天然气使用知识了解很少。这既严重影响了我市天然气的发展和利用,为加快我市天然气的高质量开发利用,规范天然气项目建设和天然气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使用天然气。

        建议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天然气项目的规划管理。住建局要在总体规划下认真做好全市天然气发展规划。用发展规划来指导全市的气站和管网建设。所有的基础设施规划中要留有天然气管道安装位置;背街小巷街改造中要统筹考虑天然气管道铺设,努力做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城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对管道施工积极支持,切实帮助解决施工受阻问题,规划部门要对规划进行严格审批,并予以严格执行。凡管道天然气储存、输配、应用场站等工程建设,建设单位要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特别是对天然气管道建设、燃气站、汽车加气站,更要严格审批,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批东建西”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杜绝因道路幅度不宽而迁就燃气管线和其他管线混杂,特别是与强电和下水道的混杂。

        二、要严格天然气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所有工程建设行为,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并履行报建程序,办理好施工许可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所有新开工建设的楼盘都应进行燃气管道的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尽快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天然气管理办法》。住建部门对工程建设要严格把关,安排专人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特别是管道的覆土深度,管道接口,和其他管线的安全间距。天然气管道覆土前,规划部门应进行管线规划位置验收。住建部门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质监部门要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不合格的和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和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并要进行处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分别交规划和住建部门备案。

        三、要规范天然气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相关部门要对然气企业的“特许经营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没有达标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可以考虑取消其特许经营权。适度开放城市天然气供给市场,打破垄断,倒逼企业更新服务理念、优化运营调度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政府监管部门及物价部门要及时掌握企业成本的真实信息,避免造成信息不对称。严查燃气公司的内部管理,包括外包转包服务、售后人员到位不及时、辅材报警器及管件收费是否合理等问题。

        四、然气企业要向社会公示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服务热线和天然气收费标准。在用户办理开户手续时,压缩开户周期,向用户作好安全知识宣传,并与用户签订安全责任书。燃气供应停业、歇业时,应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批,并妥善安排好供气范围内用户的正常用气。同时,然气企业要切实加强燃气智慧化平台建设,加强安全投入,加强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搞好设施维修;要加强应急演练、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落实好管道安全保护措施,与管道沿线单位建立联防机制,搞好管道防护,确保管道安全。

    回复

    杨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天然气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安康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回复如下:

        一、我市天然气发展情况

        我市天然气发展利用工作起步于2009 年,2012 年底建成天然气汉安长输管线安康段工程,实现了中心城区和9 县县域通气点火,完成了气化陕西一期工程中安康10 县区全部气化的目标任务。2013年,省天然气公司安康分输站建成投用,中心城区天然气管道以定向钻的方式穿越汉江,使江南城区贯通管道天然气。随后,市县两级政府将天然气利用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的年度工作考核项目,我市天然气行业正式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22年底,中心城区及石泉、汉阴接通管道天然气,其余各县城和部分乡镇以压缩天然气或液态天然气点供形式实现供气,全市累计建成投运天然气供气场站16座,敷设天然气供气管道1420余公里,发展用户18万余户,年用气规模达到1.02亿方。其中,中心城区建成投运供气场站2座,敷设天然气供气管道680余公里,发展用户10.07万户,年用气规模达到6513万方。

        二、提案办理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建局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出发点,以加快推进全市气化工程建设为抓手,以加强城镇燃气行业监管为核心,按照依法行政、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了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但是,行业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了潜在的问题,正如杨彬委员在提案中所说,我市中心城区天然气行业确实存在项目规划管理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范,经营企业服务质量不佳,用气保障不足等问题。为此,市住建局将认真采纳杨彬委员的建议,围绕加快实现中心城区天然气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综合施策,消除中心城区天然气行业现有短板问题,构建体制更完善、供应更稳定、利用更广泛、运行更规范、安全更可靠的城市天然气发展良好格局,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城市天然气规划管理。修编《安康市中心城区燃气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理清发展目标思路,明确气源引接、设施建设、供应保障、安全管理等内容,为下一步建设发展提供依据和指导。制定城镇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和考核评估办法,明确特许经营的实施主体、监管主体、经营范围、退出机制等内容。对于新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严格落实招投标组织程序,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对协议签订内容、考核评估方法、变更和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权的条件进行细化明确。建立天然气发展利用激励机制,研究相应的收费减免、优惠及补贴政策。

        二是规范城市天然气经营秩序。充分运用中心城区天然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结果,对企业投入不足、服务水平低下、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不按期完成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等问题予以督办。对中心城区范围内未实行天然气特许经营范围的区域,充分考虑国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实施特许经营;对己实行天然气特许经营范围的区域,鼓励市属国资企业积极与经营方协调沟通,争取参股经营,加强对属地燃气发展和能源的管控。督促企业加大向社会公示服务流程、服务承诺、服务热线和取费标准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三是完善城市天然气供应体系。督促企业加强与上游供气单位沟通协调,足额签订天然气供应合同,并积极开拓市场化资源,保障气源稳定。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加密城市供气管网,实现建成区内供气管网全覆盖。加快实施过江管道、城市外围供气环线和区域调压站等设施建设,着力解决供气末端问题。抓紧推进安康市天然气(LNG)应急储备站项目等在建储气设施项目,补齐储气能力短板,提升天然气稳定供应能力。加快推进老旧管网、场站等设施更新改造,突出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提升管输系统稳定供应能力。

        四是拓展城市天然气消费规模。着眼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加大天然气在民用、工业、商业以及交通等领域推广使用力度,进一步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和消费规模。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推动供气管网已经覆盖的老旧小区、城中村等居民,以及餐饮、酒店等商业单位和公福用户开通使用天然气。重点对前期已缴费但未完成通气的小区和自建房住户,督促企业制定安装计划,倒排工期,尽快化解存量问题。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现存管道液化气小区供气管道改造工作,实施管道天然气置换。

        五是强化城市天然气全方位监管。督促天然气企业加强燃气场站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管理,严格落实巡线制度,及时发现、处置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及时更新、补齐燃气管道地面标识标志,滚动排查,并及时整治管道违章占压问题。重点加强燃气场站、燃气管道等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天然气企业进一步加强自有工程施工管理。清理规范天然气企业收费项目,加强价格监督执法,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市场专项整顿,禁止不合格燃气灶具和连接软管在市场流通。严格落实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责任,提升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在用燃气压力管道实现应检尽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压力管道不得投入使用。加大燃气管道保护力度,严肃查处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六是提升城市天然气智能化水平。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加快建设政府企业联动的燃气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城镇燃气管网和设施“一张图”监管。督促天然气企业建立完善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运用信息手段动态监控燃气管道运行状态。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泄漏报警和切断装置,鼓励居民用户安装泄漏报警和切断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全面完成不合格燃气灶具和连接软管更换任务。逐步更换智能燃气表,实现用户端远程传输、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功能,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答复意见,敬请审阅,如有不满意和不明确的地方,我局将携相关企业进一步解释说明。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25日

     

     对政协安康市五届二次会议第353号提案的答复函.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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