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加强整顿规范家装市场降低装修风险的建议 | ||||||
编号 | 333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谢成彦 | 签发日期 | 2023-08-29 10:00 | 发布日期 | 2023-08-30 10:00 | 类别 | B |
正文 |
案由:回顾中国家庭装修的发展历程,大致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80年代初,深圳作为一个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起来的移民城市,受国外房屋装饰文化的影响,人们开始追求房屋居住的舒适与美观,形成了家装最原始的雏形,深圳也成为了全国房屋装饰行业的前沿阵地;第二阶段是在90年代中后期,随着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家装行业市场开始由无序走向成型,一批正规注册的装饰公司成立走向市场,人们开始有设计的概念;第三阶段从2005年以后开始,随着集成家具的出现,靠手工拼接的装修工艺随之被淘汰;第四阶段装修是以系统化整体设计为核心,以崇尚美学精神为主线,将家居设计风格化、舒适化、合理化、人性化为理念,由一套生产体系实现全套家居的系统化生产。安康市在装修方面的接受程度与南方发达城市相差甚远,原来安康的装修起步在1995年以后,之前几乎没有装修的概念,但是后来者居上,近些年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安康的装修业发展也非常迅猛,特别是2013年后,工商注册公司免收验资报告,不用实缴注册资金,装饰公司更是如雨后春笋般的遍城开花,同时也衍生了一些不法分子,借装修之名实施非法占有,使很多业主闻之色变,装修自己辛辛苦苦挣钱买来的房子,欢欢喜喜住新房时却在装修环节遇到了烦心事,甚至还有打起了官司。
存在问题
1.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市场监管部门在给企业注册时无法分辨出注册人的真实意图,有一部分跑路公司的法人根本不是实际操作人。在安康市区域范围内几乎所有家装公司都没有申办建筑装饰资质,开一家装饰公司的成本非常的低,也没有具体的监管部门。
2.很多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一些不具备法人主体的个人和没有装修资质及安全认可的公司进入小区施工,导致安全、质量、合同纠纷逐年上升,经统计2019至2022年全市安全质量合同纠纷达150余件,2021年受害业主更是达到了200余件次,行业协会收到举报投诉信32件,协助汉滨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13次,汉滨法院,高新法庭收到起诉书30余件,严重影响了装饰行业市场的声誉与业主的信赖。
对策建议:
1.市政府通过会议文件要求全市基层社区实施辖区装修备案制,任何没有法律主体的个人及没有装修资质安全认可的公司严格禁止进入小区施工,有业主自己装饰施工的也需要有装修资格证书备案、并提供各工种人员上岗操作证书。
2.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应支持行业协会,联合解决家装资质及安全认可,继续沿用原甲乙丙丁等级装饰资质认可及安全生产施工认可,作为家装行业的施工依据。
3.小区物业要全力配合辖区社区实施社区备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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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徐安委员:
你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整顿规范家装市场降低装修风险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关心和支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涉及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多个方面,具有量大面广、技术性强、资金量大、涉及人员多、受市场影响大的特点鲜明,尤其是近年来,由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引起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安全性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您所指出的家装企业注册时存在门槛低、无资质的问题和物业企业对小区家装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都是客观真实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您提出的建议也直指问题核心,是整顿市场、杜绝事故、规范发展的有效措施。市住建局作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您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问题和建议,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研究讨论,推进以下工作:
一、市住建局依据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安康市实际,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装饰装修各方权利义务责任,规范装饰装修程序要求、装饰装修企业备案管理、装饰装修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重点内容,为推动市场发展奠定基础。
二、根据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市住建局要求装饰装修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方可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议协会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号召会员单位执行国家法规规定,提醒装修人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
三、市住建局将要求所有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房屋装饰装修和房屋安全使用的规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并告知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人应当书面告知业主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对房屋装饰装修施工进行监督。业主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制止。业主拒不改正或者已造成损害后果的,物业服务人应当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其他业主损失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后果的,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做好房屋装饰装修服务管理,审查业主的装修方案,告知禁止行为,签订书面服务协议,开展每日巡查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无资质的装修企业或者人员操作证书不符合的要禁止入场,对未向物业管理机构报备或不遵守协议的要及时制止和报告,对野蛮施工和违法违规改变房屋结构的要立即采用停电、停水等措施限制施工,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查处。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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