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城市路灯管理的建议 | ||||||
编号 | 158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住建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谢成彦 | 签发日期 | 2023-07-28 10:00 | 发布日期 | 2023-07-29 10:00 | 类别 | B |
正文 |
案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近年来,我市在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基础上,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尤其市政道路建设方面,使城市面貌有了更大的改观,同时,对于道路绿化种植同步建设,塑造了更高的城市颜值。随着持续加快的城市品质配套提升,因地制宜地构建起了“一路一景”,真正体现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建设的发展思路,构筑了蓝绿交织的绿色屏障。
随着道路沿线树木生长愈加葱郁,一些功能矛盾显露出来,尤其在设有独立慢行系统(以下简称“辅道”)的道路上,尤为明显。现阶段,我市全域范围内路灯均为主车道与辅道、人行道同杆设置,对于单独设立辅道的道路,辅道两侧均种有树木,夏季来临时遮挡阳光避暑效果明显,但同时,树木生长越繁茂,对于路灯的遮挡面积越大。相较主车道路灯照明较高情况,辅道的路灯照明高度基本与树木持平,有些道路的树木枝干和树叶已将辅道路灯完全遮挡,夜晚辅道上路灯无法起到照明作用,再加上辅道两侧画有停车位的路段,行人骑行的危险系数剧增,发生道路安全事故的隐患越来越大。
建议:
1.对道路树木遮挡路灯的枝干树叶及时修剪,保障辅道的路灯照明作用。
2.道路路灯选型时,主干道和辅道及人行道路灯单独设置,辅道及人行道路灯高度适当降低至道路树木树冠以下,避免树木生长对路灯照明的影响。
路灯虽小,关系实际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平安建设无小事,小小路灯的“点亮”,必将在中国式现代化壮丽画卷中成为明丽的一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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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寇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路灯管理的建议》(第1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道路树木遮挡路灯的枝干树叶及时修剪,保障辅道的路灯照明作用。我局每年会对道路两旁行道树进行修剪,前期已对部分遮挡道路路灯行道树进行了修剪,后期将加强部门联动,及时排查遮挡路灯道路行道树,及时修剪到位。
二、道路路灯选型时,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执行,不断优化方案,主干道和辅道及人行道路灯单独设置,辅道及人行道路灯高度适当降低至道路树木树冠以下,避免树木生长对道路照明的影响。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在后期道路建设时,根据地理位置、路段情况、人行道设计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十分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城市建设及维护工作。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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