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阳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复
安康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来的《关于紫阳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土 地征收和使用国有土地的请示》(安自然资字[2023]85号)已经省人民政府2023年6月17 日研究同意。根据《陕西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省政府第三批审批建设用地的复函》(陕政办函〔2023〕88号),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紫阳县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确定的建设用 地规模范围内双安镇闹河村等有关村组0.6903公顷集体农用 地(其中耕地0 .6512公顷,其他农用地0 .039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 同意将上述转用后的0.6903公顷土地,连同上述有关 村组0. 1348公顷建设用地,两项合计0.8251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
三、同意将紫阳县水利局管理使用的0.0145公顷国有土地(均为未利用地)依法使用。
四、同意将上述征收为国有和使用的0.8396公顷土地用于 城镇建设。由紫阳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划和供地政策合理安 排使用,涉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五、 有关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公告、使用国有土地及其 他未尽事宜,按你市上报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范围和面积以测量成果图、表为准。
六、 当地人民政府要依法实施征地,严格履行征地程序, 按照经批准的征收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 公开征地信息,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七、你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已补充的0.6512公顷耕地情 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对新增耕地建立占补平衡登记台帐, 及时变更登记,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