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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1129 发布日期 2023-06-20 10:06
来源 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
内容概述 通过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创新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模式,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体育健身组织、人才队伍、场地设施,加强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丰富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和赛事,传播残疾人体育健身知识,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项目和方式,培养残疾人体育健身意识和健康生活意识,营造残疾人体育健身氛围,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残疾人体育健身等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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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体育健身参与率和覆盖面,让体育健身成为残疾人健康生活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残联厅发〔2019〕41号)、《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陕政发〔2022〕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34号)以及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残联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和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构建更高水平的残疾人体育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这一根本任务,坚持“共享融合、基本需求、示范引领、面向基层、创新发展”的工作原则,不断满足残疾人体育健身的基本需求,努力实现残疾人体育健身条件不断改善、意识不断增强、人数不断增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创新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模式,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体育健身组织、人才队伍、场地设施,加强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丰富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和赛事,传播残疾人体育健身知识,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项目和方式,培养残疾人体育健身意识和健康生活意识,营造残疾人体育健身氛围,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残疾人体育健身等公益事业。

三、建设时间

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

四、建设数量

按照省残联2023年度计划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在旬阳市建设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3个。

五、资金安排

2023年度省级财政给予每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一次性5万元资金补助。旬阳市本级财政可适当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予以建设。

六、实施步骤

具体分为三个步骤实施:

(一)申报阶段:2023年5月底前。完成摸底规划,填写《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申报表》(附件1),于5月底前将纸质版盖章原件一式四份报市残联审核后报省残联。

(二)建设阶段: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按照《陕西省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实施细则》(附件2),全面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硬件建设、制度制定、设施配置、人员培训等。建设完成后投入使用,开展业务活动。

(三)验收阶段:2024年3月。按照检查评估要求(附件3),对各示范点场地建设、补助资金执行、服务管理、制度建设、活动开展、人员配备和培训、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估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争取各方支持。把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与顺应新时代广大残疾人对高品质生活期待的内在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同级财政和社会力量支持,主动协调体育主管部门,做好示范点选址、建设和管理,在器材配备、人员培训及活动组织方面给予支持,共同做好示范点建设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管。加强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中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定,建立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对项目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跟踪问效。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做好台账统计工作,每半年收集一次残疾人对示范点运行效果的反馈,并报市残联,为建立、制定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标准、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示范点共建活动,深入宣传残疾人体育健身重要意义,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营造社会关注残疾人、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附件:1.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建设申报表

   2.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要求

   3.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建设评估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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