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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残疾人宣传文化项目(市级盲人阅览室)实施方案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1127 发布日期 2023-06-30 10:37
来源 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
内容概述 按照省残联项目计划安排,对2022年安康市图书馆已建成的安康市盲人阅览室进行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提升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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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文化工作水平,满足广大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保障市级盲人阅览室规范建设,有效运行。根据《省残联、省委宣传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十四五”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残联发〔2022〕17号)、《省残联、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盲人阅览室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残联发〔2022〕20号)以及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残联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安排

按照省残联项目计划安排,对2022年安康市图书馆已建成的安康市盲人阅览室进行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提升服务能力。

二、绩效目标

盲人阅览室规范化建设评估分值≧80分。

三、经费标准

省级财政给予补助资金10万元。

四、建设标准

改造升级后,基本符合《省残联、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盲人阅览室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残联发〔2022〕20号)明确的馆舍建设、阅览设备、文献资源、人力资源、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告示、服务宣传和监督途径等标准要求。

五、实施时间

202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改造升级方案的制定和评审,12月底前完成改造升级和人员设施配备,正式投入使用。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残联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落实相应的政策,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做好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评估等相关工作。市图书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盲人阅览室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要求,做好改造提升方案的制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切实做好项目实施。

(二)加强资金监管。市图书馆严格资金用途,加快资金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三)按时报送信息。项目执行完毕后,市图书馆应对本项目开展自评,于2023年11月底前将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形成绩效自评报告,连同《盲人阅览室规范化建设评估表》、项目执行相关文件、组织活动相关影像资料等报送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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