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教体局,市疾控中心、市中医医院,安康中学、市初级中学、市一小、市幼儿园,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陕西省2023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康市2023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6日
安康市2023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陕西省校园卫生标准化管理体系》《陕西省2023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2023年,全市将依托“陕西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继续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范围
(一)监测范围。监测覆盖所有县(市、区)。
(二)监测学校选择。汉滨区(安康中心城区)原有11所监测学校和白河县原有7所监测学校保持不变。其他县(市)选5所学校(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同时近视调查还需增加至少2所幼儿园。监测学校确定后,原则上每年的监测学校保持不变。(学生常见病监测学校名单详见附件1)。
(三)监测学生选择。
被选取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各年级随机抽取2个及以上班级,大学一到三年级每个年级随机抽取2个及以上班级,被抽取班级全体学生参加监测,每个年级至少80人。幼儿园大班5岁半到6岁半学生80人。
二、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监测。
1.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象为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疾控中心和教育部门。查阅日常工作文件和统计报表,了解当地卫生、疾控和教育部门学校卫生、心理健康教育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合作机制,辖区学校基本情况、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人员填写。
2.中小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情况。对象为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中小学校。内容包括学校卫生工作经费投入、医务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与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学生常见病及传染病防控、体育活动、食品营养管理和学习用品相关标准执行情况等,由中小学校相关人员填写。
3.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对象为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中小学校。内容包括生活环境卫生状况和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其中,生活环境卫生状况采用实地调查方法,了解学校饮用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中的卫生设施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教学环境卫生要求每所监测学校选择监测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室(小学不少于12间,初中及高中不少于6间),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检测,评估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由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开展监测的)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和现场检测后填写。
(二)学生常见病监测。由专业技术人员对监测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内容包括视力不良、近视、超重肥胖、营养不足、龋病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监测。其中,幼儿园大班学生开展视力不良和近视监测,每所幼儿园至少抽取80名5岁半至6岁半儿童。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年级开展视力不良、近视、超重肥胖、营养不足、龋病和脊柱弯曲异常监测,各年级以整班为单位,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每所小学至少抽取480名学生,每所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至少抽取240名学生。综合性大学开展视力不良、超重肥胖、营养不足和龋病监测,以整班为单位,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每所学校至少抽取240名学生。监测学生数量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学校和幼儿园补充。
(三)影响学生健康的行为等相关影响因素监测。
1.健康危险行为专项调查。对象为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综合性大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各年级以整班为单位,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每所学校至少抽取240名学生进行匿名自填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饮食和营养摄入行为,体力活动相关行为,易导致交通伤害和溺水等非故意伤害行为,打架、欺凌等故意伤害行为,烟草、酒精、毒品等物质滥用行为,不良用耳行为,日常卫生行为习惯,以及网络成瘾、抑郁和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等。
2.中小学生近视、脊柱弯曲异常等相关影响因素专项调查。对象为幼儿园大班、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各年级以整班为单位,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进行匿名自填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视屏时间、近距离用眼习惯、课间休息习惯、读写及站立姿势、课外补习时长和内容、睡眠时间、户外活动时间等个人行为因素,以及课桌椅调试、学校和家庭用眼环境、校内眼保健操频次、配镜等眼视光服务利用等环境因素。
(四)儿童青少年视健康监测
1.强化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区县监测。白河县应认真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要求。在监测学校落实每学期2次近视监测,时间在每个学期开学后的前两周和放假前的两周左右。监测学校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人数不足时整年级抽取;所有班级教室100%开展教学环境监测。
2.开展儿童青少年远视储备监测。在汉滨区选择6-18岁儿童青少年开展远视储备监测工作。根据《儿童青少年远视储备现状调查技术方案》要求,监测内容包括对学生的远视力、眼压、散瞳前后屈光度、眼轴、角膜厚度、角膜曲率、前房深度、晶体厚度等进行测量,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学生近视发生发展主要环境与行为因素。
三、学生常见病防控干预
(一)干预对象和范围。干预范围覆盖所有县(市、区),针对监测学生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全面推广近视防控试点地区有效干预方法,以点带面,在学校、家庭和学生中开展学生常见病干预活动。
(二)干预内容和方法。以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防控为重点,针对当地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儿童青少年脊柱弯曲异常防控技术指南》《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等为指导,继续深化6 大行动,总结、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区(县)典型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
1.专家进校园行动。各县(市、区)卫健部门组建学校卫生专家队伍,定期到学校对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传染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倡导儿童青少年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市、县级疾控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教育行政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校医、教师、后勤管理和采买人员进行学校卫生标准的宣贯和普及,继续对《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等学校卫生标准进行宣贯、督导和检查,将学校卫生标准融合到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中,指导学校落实。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监测学校每学期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把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作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手卫生习惯、咳嗽礼仪、正确佩戴口罩、科学用眼、合理作息、科学足量运动、保持良好姿势、均衡膳食、口腔保健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各县(市、区)教体部门牵头,疾控机构参与,督导学校改善教学环境卫生和生活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加强学校传染病报告、晨午(晚)检、因病缺课/休学登记和追踪随访等工作,改善学校视觉环境,规范选择国家和省级目录中的教材教辅,提高课桌椅分配符合率,指导学校科学配餐,降低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风险。
5.健康父母行动。各县(市、区)卫健、教体和学校应引导家长重视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掌握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传染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尽早发现健康问题,及时科学就医。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督促孩子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保证足量体育活动时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应对压力、缓解情绪的心理调控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各县(市、区)疾控机构和监测医院应针对监测中发现的患有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和心理健康问题的重点人群,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和干预措施,加强个性化管理和指导,降低危害。
四、职责分工
(一)市、县(市、区)卫健部门。市卫健委负责制定全市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实施,成立市级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学校卫生专家指导组,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卫健局负责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组建县级监测干预专家指导组,指定综合性公立医院承担学生常见病监测干预工作,会同教体部门组织实施本县(市、区)监测干预工作。
(二)市、县(市、区)教育体育部门。负责选定常见病监测学校,确定本部门和监测学校责任领导及具体科室和人员,协调监测学校积极配合做好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工作,督导学校落实学生常见病干预措施。
(三)市疾控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对各县(市、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等监测工作的质量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及时审核和统计分析“陕西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监测数据,按期上报工作总结和技术分析报告工作。
(四)市中医医院。负责全市学生常见病现场体格检查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市、区)项目监测医院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工作并进行督导检查,支援技术力量薄弱项目县完成该项监测工作;负责抽调眼科、外科、口腔科等专业人员成立学生常见病监测工作队,对各县(市、区)监测医院工作人员一对一现场培训考核,完成安康中心城区(汉滨区监测学校)学生常见病现场监测工作,按期完成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录入工作;积极参与常见病监测工作质量控制和全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相关干预工作,向城区常见病监测学校反馈学生常见病分析评估结果并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和建议。
(五)各县(市、区)疾控中心。牵头组织实施本县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成立县级学校卫生监测工作队,组织学生常见病监测队和学校卫生监测队开展各项监测干预工作;承担该项目工作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协助监测学校使用监测平台;完成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和健康影响因素调查数据录入工作;及时审核和统计分析“陕西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数据,上报学生常见病与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总结,针对当地突出的学生常见病问题提出科学干预措施和整改建议;指导监测学校改善教学环境卫生。
(六)监测项目医院。负责抽调眼科、外科、口腔科等专业人员成立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工作队,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工作,参与常见病监测工作质量控制,按期完成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录入,向常见病监测学校反馈分析评估结果并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和建议。
(七)监测学校。由校长及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专人负责收集和上报监测学生相关信息,依托陕西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反馈学生常见病监测结果;配合完成本校的学生常见病监测各项任务,落实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6项干预行动;针对项目医院和疾控机构反馈建议落实整改措施,报告工作进展。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干预工作顺利开展,市卫健委、教体局决定成立市级监测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安排部署全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组 长:刘芳霞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陈世理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毅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王道军 市中医医院副院长
成 员:肖维波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应急科科长
钱玉英 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余富世 市卫生健康委法监科科长
柯 明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科长
胡正茹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妇幼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肖维波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生近视及常见病监测专家指导组
主要职责: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评估和分析工作;指导学校落实近视、肥胖、龋齿等学生常见病干预、健康管理工作;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政策措施研究,推广应用实用防治技术。
组 长:王道军 市中医医院副院长 主任医师
副组长:吕 涛 市中心医院眼科主任 主任医师
成 员:寇列玲 市中医医院眼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左名秀 市中医医院护理部主任 主任护师
佘云莲 市中医医院外联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王 莉 市中心医院眼科 主任医师
王 峰 市中医医院医务科副主任 主任医师
卜 明 市中医医院骨伤病院院长 主任医师
王永铭 市中医医院骨伤病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马驰蛟 市中医医院骨伤病院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王 俊 市中医医院口腔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崔 燕 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主任、主任医师
余尚贤 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崔 翔 市中医医院肝病科副主任、主任医师
王 艳 市中医医院内分泌科护士长、营养师 主任护师
赵 娟 市中医医院营养师
办公室设在市中医医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王峰任办公室主任,寇列玲任副主任。
(三)学校卫生监测专家指导组
主要职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学生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开展学校卫生监测专业人员培训,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学生常见病健康管理和干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开展实用防控技术推广应用。
组 长:李 毅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汪红梅 市疾控中心卫生科科长
成 员:张展魁 汉滨区疾控中心传控科科长
刘少文 白河县疾控中心慢病科副科长
李海燕 汉阴县结核科科长
石莹莹 石泉县疾控中心健教科科长
朱小丽 宁陕县疾控中心卫生科科长
钟卫斌 紫阳县疾控中心传控科科长
毛亚洲 岚皋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科长
刘 涛 平利县疾控中心传控科科长
代卓琳 镇坪县疾控中心结防科科长
敖 军 旬阳县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科长
常 静 市疾控中心卫生科主管护师
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汪红梅任办公室主任。
六、组织安排
(一)工作安排。9月前组织召开全市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培训,安排部署常见病监测现场调查工作。各县(市、区)8月15日前制定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组建监测与干预队伍,落实人员、设备开展常见病现场监测工作。9月25日前完成监测平台中监测学校的监测学生名单导入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本地现场监测、调查工作和数据录入工作。
(二)数据审核及报送。全省监测数据信息通过“陕西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报送,监测资料录入、上报数据实行三级审核,省级终审责任制。
11月15日前,市、县(市、区)完成本地监测数据的审核、汇总报送省疾控中心;2023年12月30日前,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将学生常见病监测工作总结上报县(市、区)卫健委,技术报告报市疾控中心。2024年1月10日前市疾控中心将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工作总结报告市卫生健康委,技术报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质量控制
各县(市、区)要规范学生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采集、管理、应用,适时进行干预评估,确保监测质量和干预工作实施。卫生健康部门对入校专业机构进行审核,会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科学选择监测学校,确定监测对象,使用符合监测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严格按照方案开展监测和干预活动。
市疾控中心和市中医院应及时联合开展环境卫生监测培训和监测医院工作人员体格检测培训并考核,根据各县(市、区)进度安排业务人员进行常见病监测现场质量控制指导,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质控人员全面负责现场监测质量控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不断规范现场体检和各项调查工作,保障监测工作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每天随机选取5%的体测学生进行现场复核,市疾控中心和市中医院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督导评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健、教体部门要建立完善综合防控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干预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署安排,做到组织保障到位、落实措施到位、督促指导到位,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县(市、区)加强与教育、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要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及干预作为公共卫生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安排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经费,专款专用于现场体检、环境监测服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资料印刷费、交通燃油费、调查期间工作人员午餐补助、专家咨询费、教室环境监测相关设备采购、信息化监测平台运行维护等开支。同时要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切实保证监测和干预工作所需经费,加强人员和设备保障力度,保质保量完成监测和干预工作。将监测和干预过程中发现的主要学生健康问题及时向政府报告,积极争取落实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工作保障。
(三)健全机构队伍。市疾控中心、市中医医院和各县(市、区)要稳定监测队伍,配齐设备,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学校卫生工作能力,积极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等相关人员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监测学校监测干预工作落实到位,以点带面推进本县区学生常见病和近视防控工作。
(四)严格评估考核。各县(市、区)要按照《安康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相关评议考核要求,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检查、考核、评估,确保监测和干预工作顺利开展,并加快推进县域学生视力普查全覆盖工作,全面提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水平。
学生常见病监测表、调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请在“陕西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下载。
安康市学生常见病监测学校名单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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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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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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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第一小学、汉滨区江南小学、安康市初级中学、汉滨区初级中学、安康中学、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安康学院、安康市幼儿园、汉滨区幼儿园、汉滨区丑小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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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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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恒大小学、汉阴县蒲溪镇中心小学、汉阴县初级中学、汉阴县实验中学、汉阴县汉阴中学、汉阴县幼儿园、汉阴县第四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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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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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城关第一小学、 石泉县城关第二小学、石泉县城关中学、石泉县池河中学、石泉县石泉中学、石泉县幼儿园、石泉江南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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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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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小学、宁陕县第二小学、宁陕县城关初级中学、宁陕县江口中学、宁陕中学、宁陕县幼儿园、宁陕县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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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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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小学、紫阳第二小学、紫阳中学初中部、向阳镇九年制学校、紫阳中学、紫阳县幼儿园、紫邑新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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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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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城关小学、岚皋县城关镇第二小学、岚皋县城关镇九年制学校、岚皋县城关中学、岚皋中学、岚皋县第一幼儿园、岚皋县第三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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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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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城关第二小学、平利老县镇中心小学、平利长安初级中学、平利县城关初级中学、平利县中学、平利县幼儿园、平利县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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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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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城关小学、曾家镇小学、镇坪县曾家镇初级中学、镇坪县初级中学、镇坪县高级中学、镇坪县幼儿园、镇坪县城关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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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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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白柳镇中心学校、旬阳市城关中心学校、旬阳城关第二初级中学、旬阳市吕河初级中学、旬阳中学、旬阳市第二幼儿园、甘溪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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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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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城关小学、白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白河县城关初级中学、白河县构朳初级中学,白河县高级中学,白河县幼儿园、白河县城关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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