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要求,安康市对《安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康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2023年9月26日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为全市依法科学应对生产安全事故、非煤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进一步完善了制度保障。
修订工作紧紧围绕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项要求,做到三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预案编制内容的依法规范;二是更加注重预案编制前的风险评估;三是更加注重预案编制过程中的协同联动。修订后的《安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要由总则、事故分级、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预案体系、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附件等十大部分组成;《安康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主要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附件等九大部分组成;《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主要由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预案管理、责任与奖惩、附则等九大部分组成。3个应急预案基本达到了要素齐全、运行机制清晰、组织指挥体系顺畅、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现场救援指挥设置合理、应急响应条件和应急处置措施简明、上下级预案衔接可靠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