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晓强关于《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937 发布日期 2023-09-26 17:12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
  • 关于印发安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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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安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为建立健全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高效组织、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保障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

      三、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26日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了安康市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随后预案编制组对安康市相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了调研工作,于2022年12月上旬起草完成《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向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开展了2轮意见征求工作,根据反馈意见,在认真研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于2023年5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了再次修改,于9月底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审定同意印发。

      四、主要内容
      《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由总则、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善后工作、应急保障、预案管理、责任与奖惩、附则等9个部分内容组成。
      一是总则部分。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工作原则共5节内容。修订要点:1.根据上位预案和《安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丰富编制依据。2.综合考虑我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3.依据最新应急管理理念,完善本预案工作原则。
      二是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部分。将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组织体系设置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急工作组三级模式;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协调联系常务工作县级领导、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吸纳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西安铁路集团安康车务段分管负责人及属地县(市、区)政府、事发单位作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单位主要职责,有效保障了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完善了安康市应急管理机制和体制;规定了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设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治安保卫组、医学救护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和后勤保障组在内的若干应急工作组,明确了牵头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内容,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各项主要工作的落实,使预案成员单位进一步熟悉和明确自身应急职责。
     三是预警机制部分。规定了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监控分析;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危险源的档案;根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规定了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等内容。
      四是应急响应部分。明确信息报告的程序和信息报告的具体内容;明确事发单位及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当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Ⅰ级响应为最高响应级别,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宣布启动,立即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汇报,请求支援。指挥协调全市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前期工作;Ⅱ级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宣布启动,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Ⅲ级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宣布启动,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规定了扩大响应的启动条件及在上级预案启动前,市应急指挥部各部门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规定了包含应急疏散、现场救援、保卫警戒、医疗救护、现场监测、应急保障、洗消和现场清理等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信息发布程序、内容及发布形式;明确了响应结束的条件及程序。
      五是善后工作部分。对善后处置做了明确要求,规定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事发单位负责组织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调查机制进行说明,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要求相关单位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购买或投保相关保险。
      六是应急保障部分。在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对队伍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财力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等进行划分阐明。
      七是预案管理部分。主要对预案宣传、培训、演练、修订及备案等内容进行明确要求。
      八是责任与奖惩部分。主要对本预案执行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与奖惩问题进行规定。
      九是附则部分。主要对本预案的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间进行明确。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康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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