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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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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局长 冯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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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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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15-321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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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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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次:乘坐5/18/21/30路至市政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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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三)负责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和中、省、市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办理中、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及上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五)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六)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内党政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七)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督促落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
(八)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部门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三)负责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和中、省、市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办理中、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及上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五)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六)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推动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市内党政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七)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相关工作,督促落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
(八)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部门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一)政办科(联系电话:0915-3212891)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接待服务以及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信访综合信息的编发;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和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督查科(联系电话:0915-3213068)
负责中省市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信访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改工作;负责中、省信联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及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中、省、市交办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群众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对全市信访督查、听证评议、案件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三)办信和投诉受理科(联系电话:0915-3219967)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以及中、省、市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工作;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转送的人民来信;负责网上投诉事项的转办、巡查、督办工作;承办中、省转办的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网上信访业务的指导、培训、督办和考核通报工作;负责信访大数据的汇集、分析、研判工作。
(四)市委信访接待科(联系电话:0915-3288519)
负责群众到市委上访的接谈、转送、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到市委上访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引导、分流工作;负责市委及党群口重要信访事项的分析研判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群众个人和集体来访综合协调、分流交办和督办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各项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档案、财务、接待服务以及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信访综合信息的编发;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和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二)督查科(联系电话:0915-3213068)
负责中省市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信访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改工作;负责中、省信联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及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中、省、市交办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群众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对全市信访督查、听证评议、案件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三)办信和投诉受理科(联系电话:0915-3219967)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以及中、省、市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工作;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转送的人民来信;负责网上投诉事项的转办、巡查、督办工作;承办中、省转办的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网上信访业务的指导、培训、督办和考核通报工作;负责信访大数据的汇集、分析、研判工作。
(四)市委信访接待科(联系电话:0915-3288519)
负责群众到市委上访的接谈、转送、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到市委上访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引导、分流工作;负责市委及党群口重要信访事项的分析研判和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群众个人和集体来访综合协调、分流交办和督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