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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支出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648 发布日期 2023-07-18 16:06
来源 安康市财政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支出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23〕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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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23〕36号)、《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9〕64号)和《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办法》(陕财办综〔2018〕68号)等文件要求,依据自然资源部门确认的2019年、2020年调出节余指标新增完成验收情况,下达你县区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
  各县区收到资金后,应当进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按规定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和重点保障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以及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等。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各县区要按照要求,填报资金绩效目标表,于2023年7月27日前报市财政局备案。要不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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