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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

    作者:朱洁 时间:2023-08-31 08:05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市稳就业政策措施,持续提高就业质量,我市近日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助企纾困稳定就业岗位、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4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促进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通知》要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优化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加强市场主体融资服务供给。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与结构功能,引导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加大重点企业扩岗激励支持。建立高质量建设项目、产业链链主企业等用工缺工企业清单,并纳入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人社部门实行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及时提供用工服务保障;提升“项目产业+园区工厂”吸纳就业能力。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应统筹考虑就业岗位增加和人力资源配置情况,并在资源要素配置上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深入贯彻营商环境突破年要求,加快秦创原“三器”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补助;加强急缺用工技能培训支持。实施技能培训提升工程,突出制造业、本地特色产业、民营企业发展需求,依托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规模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群体、急需紧缺工种(职业)补贴性培训;加快就业服务数字赋能转型。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合作。
      继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继续挖掘企业就业岗位,稳定招聘规模。指导国有企业结合工作实际适当调剂来年指标增加招聘计划,同步在“秦云就业”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实施公开招聘;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力度,加快实施进度。事业单位要充分考虑自然减员、人员结构等情况,在空缺编制内尽力扩大招聘规模,加快人员补缺;统筹实施基层项目,鼓励引导基层就业。实施中省“村医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继续落实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重点围绕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开发见习岗位,引导市属事业单位积极参与。
      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等人员及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纳入援助范围。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优先推荐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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