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人大建议>人大建议 > 正文内容

    关于修建瀛湖天柱山观景台的建 议

    名称 关于修建瀛湖天柱山观景台的建 议
    编号 273 领衔代表 徐信波 办理部门 瀛湖管委会 汉滨区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2023-02-17 发布日期 2023-11-09 类别 B
    正文

    关于修建瀛湖天柱山观景台的建议

     

    丰富的瀛湖旅游资源,经瀛湖风景区管委会科学规划,多年的精心打造和策划包装,已经成为安康旅游的一张靓丽名片,为保护瀛湖生态环境,拉动安康旅游经济发展,提升对外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

    瀛湖大坝东面的天柱山,是瀛湖周边最高的山峰,也是大瀛湖风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山顶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白云寺,站在白云寺塔楼脚下,美丽瀛湖可尽收眼底。据统计,有30%左右的游客在游览瀛湖后,选择登上天柱山,俯瞰瀛湖风光,为此天柱山白云寺也成了游览瀛湖的网红打卡之地,许多摄影爱好者选择在这里拍摄瀛湖风光。

     议:

    瀛湖管委会在天柱山白云寺塔楼西侧修建一个能够容纳30人左右的观景平台,将平台适度向崖头延伸,增强视角视线范围,同时配套修建仿古廊亭,使之与古香古色的塔楼融为一体,进一步提升景区品位,满足广大摄影爱好者需求,增强瀛湖旅游的辐射牵引力。


    复函
    类别B

    汉滨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吴大林
    汉政函〔2023〕91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3号 建议的答复函

       

    汉政函〔202391                       签发人:吴大林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273

    建议复函

     

    徐信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瀛湖天柱山观景台的建议(第273号)收悉,复如下:

    天柱山位于汉滨区瀛湖镇天柱山村,为安康古金州“八景”之一山上白云寺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管控范围的通知》(安政发〔2022〕3号),瀛湖镇天柱山村已纳入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核心区范围,管理权限属瀛湖管委会该区域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因此,您所提建议暂无法实施

    感谢您对汉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区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建议办复征询意见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3年715

     

    (联系人:     电话:3231667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5日印发

     


    复函
    类别C

    瀛湖管委会

    签发人:冯尚斌
    安瀛管函〔2023〕14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3号建议的复函

    请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