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建议 | ||||||
编号 | 114 | 领衔代表 | 缪晓红 | 办理部门 | 市教体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2023-02-16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 创新发展的建议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能。近年来,中省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相继出台职业教育政策。支持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但是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还存在职业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发展不充分的问题急需解决。 一是教师队伍建设滞后。中等职业教育编制不足,2019年开始我省全力推进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4:6政策,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急剧扩大,但在核定编制时仍然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2010〕12号)”第七条中“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的要求,职业教育学校教师编制严重不足。职业教育引进专职教师困难,教师自主招聘等机制不灵活,学校招聘、录用、调动所急需的人员的人事权受到了限制,专业教师和“双师型”教师紧缺。近年来在义务阶段选调教师到职业学校任教,职称评聘不通畅。二是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薄弱。特别是新建学校经费投入不足,校舍改扩建、实训室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三是校企合作发展、产教融合、联合办学、中高职衔接机制不健全,合作不紧密,精品特色专业较少,中职学生高质量就业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 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建议: 1.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整体素质。完善职业院校机构编制标准,根据职业教育需求动态,参照普通高中师生比标准核定职业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探索报备员额制、编制周转池等管理办法,有效解决编制总量控制与学校增编需求的矛盾。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加快培养“双师型”教师。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灵活自主的选聘、招录专业教师制度,建立和完善兼职教师聘任制度,落实专业技能人才待遇。对在义务段选调到职业学校的教师职称评聘建议参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办法进行评聘。 2.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加强校舍和重点专业实训室建设,不断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持续优化教育教学环境。 3.统筹我市教育和产业资源,加快全市职业教育品牌化发展。实施全市职业教育集团化、特色化发展,错位互补发展,推动县区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职业学校联合办学,资源共享,建设精品专业,做大做强市县职业教育品牌。优化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根据各县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设市级高质量实训基地,组织学生集中实训,提升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扩大高职教育规模,完善中高职衔接贯通机制、帮扶机制,畅通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渠道。通过多种措施,培养更多人岗适宜的技能型人才,推动职业院校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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