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平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5—3283067 0915—3283215 (传真)
邮箱:sxakhpk@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大楼19楼市生态环境局法制环评科
邮编:72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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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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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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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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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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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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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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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及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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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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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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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平利县城关镇金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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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平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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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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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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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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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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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