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309 发布日期 2023-07-06 17:40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有效性 废止
内容概述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
  • 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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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依据
      该预案修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陕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为九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成员职责。第三部分为灾害预警响应,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灾害救助准备采取的响应措施。第四部分为灾害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了灾情信息报告主体、时限要求、信息发布原则、形式和内容。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了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启动条件调整、响应终止的条件和内容。第六部分为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恢复重建;明确灾后救助各相关单位职责。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救灾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金融保障以及宣传、培训和演练。第八部分为附则,包括奖励和责任追究、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第九部分为附件,包括安康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架构设置图、安康市自然灾害救助响应流程图。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康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时的市级应急救助工作。毗邻地市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市境内造成重大影响时市内应急救助工作。


      五、关键词诠释

      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和干旱灾害,台风、风雹、雪灾、低温冷冻、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六、起草过程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安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认真组织研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预案,于今年6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市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36个成员单位、12个县(市、区)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次认真研究、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安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送审稿),在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后,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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