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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康市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2068元

索引号 -GK-2023-0000 发布日期 2023-06-13 08:22
来源 市统计局
内容概述 2022年安康市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068元,比上年增加542元,同比名义增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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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安康市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068元,比上年增加542元,同比名义增长1.3%。扣除物价因素,2022年全市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0.9%。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详见下表:


2022年安康市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2022年

2021年

名义增长率

合计

42068

41526

1.3

(一)农、林、牧、渔业

40048

36331

10.2

(二)采矿业

44522

42500

4.8

(三)制造业

41845

39883

4.9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8853

57957

1.5

(五)建筑业

42914

44886

-4.4

(六)批发和零售业

41830

39015

7.2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3391

42090

3.1

(八)住宿和餐饮业

37333

36737

1.6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8728

40438

20.5

(十)金融业

53608

55406

-3.2

(十一)房地产业

41660

49650

-16.1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897

46059

-9.0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9137

52974

-7.2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351

31164

29.5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8335

35691

7.4

(十六)教育

36647

35890

2.1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47580

46712

1.9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909

34343

10.4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私营法人单位和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劳动工资统计主要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劳动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安康统计年鉴-2022》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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