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分类处置意见进行公示的函》(陕小水电整改办〔2023〕12号)要求,现对我市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分类处置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公示期间,若对处置意见有异议,可通过来函、电话等形式,及时向安康市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反映。
受理电话:0915-3112950 15877493189
受理时间:公示期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电子邮箱:543290930@qq.com
联系地址:安康市市政府行政中心20楼2011室
附件: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分类处置意见表
安康市巴山区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专班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