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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安康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的情况说明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5-08 15:12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号: 打印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3年4月7日—27日期间通过安康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安康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通过各类渠道共收到建议7条,目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在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征集的项目进行会商筛选。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按程序尽快送审并将送审后的《安康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外公布。收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议将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责任单位修改为规划部门。
      2.建议将第十八条改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辖区公安机关等部门验收。
      3.建议将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议将第十一条应当提交材料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复印件”删除。
      5.建议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确认建议设立有效期。
      6.建议《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变更,暂停营业、歇业、注销、年检等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建议将由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县级初审。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8日


      意见征集:https://www.ankang.gov.cn/Content-2539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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