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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修订颁布后,白河县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狠抓贯彻实施。
一是狠抓《规定》培训学习。该县县委组织部迅速将中组部《规定》转发至所有乡镇、县直部门、中省驻县单位、重点企事业单位,并就学习贯彻执行《规定》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召开全县培训会议,对各乡镇、各部门及中省驻县各单位217名主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了《规定》的辅导学习。同时,将《规定》列为全县各单位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普遍学习《规定》原文和县委组织部的通知,使每名干部职工增强了个人档案意识,了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和鉴定标准,提高了落实《规定》的自觉性。二是健全档案材料收集网络。全县15个乡镇、56个县直部门均确定一名领导干部主抓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报送经常性工作,落实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传递报送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领导到位,人员有力,工作有效。三是严格对照认真自查。各乡镇和各单位按照《规定》确定的范围和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将《规定》新增加的收集范围内应上报的材料及其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定整理后,于10月20日前悉数上报县委组织部、人劳局等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四是严格材料报送标准,从源头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质量。加强干部人事工作日常规范化管理,统一材料纸张规格、书写用材、内容格式等标准。在材料报送前,各单位要对干部基本信息严格审核,对“三龄一历”(即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不准确的,对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材料一律退回重办,做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质量从源头上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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