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市住建局对2023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的网上资料及书面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自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市住建局建管科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新企业可持介绍信至市政务服务大厅领取资质证书,增项企业需持原三级资质证书至市政务服务大厅换发新资质证书。
2023年1月13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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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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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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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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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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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梓豪睿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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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不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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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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