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任务分工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349 发布日期 2023-02-24 17:35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29号)精神,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任务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政策文件
  • 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任务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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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29号)精神,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任务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起草依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2〕29号)。

      三、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发改委在认真分析我市盘活存量资产现状基础上,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为依据,细化重点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形成了《通知》(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的意见,挂网公开征集了公众意见,经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讨论研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题研究讨论和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通知》(送审稿),并报市政府研究审定。经安康市政府2023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通知》于2023年2月23日正式印发施行。

      四、主要内容

      立足市情实际,《通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6个方面22条内容的具体要求,优化为18项工作任务:聚焦重点领域盘活资产、支持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盘活资产、用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金融工具、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发挥好国有公司作用、探索盘活存量资产新方式、聚力推动政策破局、持续促进产权交易、积极完善项目手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规范使用回收资金、加强配套资金支持、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保障基础设施运营、动态管理项目台账、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强化工作督导考核、先行先试形成经验。同步明确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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