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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汉阴县委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对县人劳局长、县安监局长拟任人选以1:3的差额比例进行了投票表决,这是该县自2005年以来全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票决制后,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选人用公信度,防止和遏制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又一举措。
扩大干部推荐民主,把好提名关。县委全委会召开之前,根据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全体县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提名拟任人选,县委组织部门根据推荐结果,结合年终考核、测评结果和平时工作完成情况,以1:3的比例提出拟任人选方案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后,提交县委全委会投票表决。
落实干部决策责任,把好表决关。县委全委会由县委书记主持。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常委会提名,将拟任人选方案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与会的每位委员和候补委员,并就人选的考察情况、任职理由作出说明。与会委员采取单人单坐,独立思考,充分发表意见,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监计票人由县委常委会从不是拟任人选的委员中提名,并提交全委会通过。计票完毕,县委书记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形成全委会票决意见。
提高干部任用准确性,把好用人关。投票表决分为赞成、不赞成、弃权三种,拟任人选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方可形成任用决定;拟任人选获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不再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对全委会表决通过的拟任人选,由县委指定专人进行廉政谈话后,按干部任用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任用手续,使干部任用权力由常委会扩大到全委会,进一步落实了干部选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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