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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2022年第五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209 发布日期 2022-08-04 14:27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关于拟拨付2022年第五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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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纾困保障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2】321号)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比对、提取,经初审,拟确定第五批符合条件的安康水电联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工伤失业科、稽核科反映。

  公示日期:8月4日至8月11日。
  联系电话:0915-2390150、0915-2290192
  联系地址:安康市高新创业大厦A区10楼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工伤失业科、稽核科。

  附件:公示名单

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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