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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188 发布日期 2023-02-18 12:43
来源 本站原创
内容概述 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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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8日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三个年”活动、市委五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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