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124 发布日期 2023-01-30 14:37
来源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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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安康市乡村振兴局紧紧围绕省、市统一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政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牢固树立为民执政的理念,认真搭建政务公开平台,把开展政务公开做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收到良好效果。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对中央和省市乡村振兴政策、乡村振兴规划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开,对社会各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重大衔接(扶贫)项目资金的公告公示工作。二是加强乡村振兴新闻报道,参加系列新闻发布活动,编发安康乡村振兴微信951条,更新安康乡村振兴网站信息1255条,及时处置转办网站舆情信息23条。2022年,中省主要媒体报道我市巩固衔接工作信息1758篇,市级主要媒体报道2160篇,综合宣传成果位居全省前列。中省简报刊发安康典型经验做法20篇,编印了《安康市2022年巩固衔接工作亮点汇编》《安康市2022年巩固衔接中省媒体新闻稿件汇编》。三是及时发布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我局依申请公开可通过信函、网上平台、当面受理传真渠道进行申请。2022年我局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的依申请件。
  (3)做好信息管理工作。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等相关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信息,及时发布本局活动动态,在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开设“第一书记讲政策”“第一书记风采录”“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等主题宣传专栏,全面推介展示新时代安康好形象。借助媒体平台发布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政策解读,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集中、媒体关切的重点内容,开展政策解读,推动政务公开,确保政策解读有序衔接。在公布重要政策的同时,也同步发布相关解读材料,确保公众对信息理解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不断理顺机制体制。建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其他各组(科)协助工作机制,做到专岗专责,加强工作保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建立严格审查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内容不出错、信息不泄露、更新不延迟,保障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安全健康运营。加强对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制度。

  (5)强化监督保障。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相关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提高机关人员服务意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使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站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时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深度广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我局部分业务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有待提高,没有及时和高质量的提供应公开信息,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内容把握不够到位,导致少量应公开信息延迟公开或不公开。我局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的保障,为我局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迈向新台阶奠定基础;规范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我局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局领导带头参与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保证政策解读准确性、有效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尚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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