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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八个加强”确保春节市场安全

    作者:周林 时间:2023-01-12 08:34 来源:石泉县 字号: 打印

      春节临近,为确保春节全县市场秩序安全稳定,该县早部署、早安排,突出“八个加强”确保春节市场消费安全和市场繁荣稳定。
      一是加强食品市场监管。突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和农村集中聚餐等重点环节,突出商场、超市、批发、“三小”、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突出米、面、油、肉、蛋、禽、奶、水产品、酒、饮料等节日消费集中的食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加大监管、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
      二是加强药械化市场监管。扎实开展药械化质量安全检查,加强对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和镇卫生院、美容店等市场主体开展执法检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药械化安全事故发生。强化涉疫药品、口罩、消杀用品等质量抽查和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加大涉疫药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案件曝光力度。
      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以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景区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和气瓶充装等为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超期未检、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非法充装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重点产品质量监管。抓好燃气市场监管,以燃气灶具、取暖设备质量为重点,加大产品质量监管、抽检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防范燃气灶具、取暖设备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抓好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电动车、消防产品、车用油品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和“三无”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价格市场监管。突出涉疫药品、粮油、蔬菜、肉类、蛋奶、白酒等商品价格,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虚假折价或减价、强制搭售和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客运、停车收费、旅游景区、酒店等服务领域价格监管,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价格欺诈等行为。
      六是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加大对食品领域、医疗领域、美容养生及利用重要节庆、重大活动等发布广告和促销宣传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促销、宣称特供、专供等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违法行为。
      七是加强燃煤和烟花爆竹监管。持续强化冬季燃煤市场整治,严防不合格燃煤进入市场和禁煤区餐饮经营户使用燃煤。积极配合公安、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制造、经营网点监管,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
      八是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强化12315消费维权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群众消费投诉举报,确保投诉举报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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