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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8批次食品合格和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21号)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3-0005 发布日期 2022-12-07 08:40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12大类食品共234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共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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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餐饮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12大类食品共234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2大类共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平利县长安一品香茶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春玉兰牌平利女娲富硒茶,1批次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二)平利县八仙云雾茶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八仙云雾牌安康富硒茶(八仙毛尖茶),1批次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三)陕西汉阴凤凰山富硒茶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金凤茗芽牌金凤毛尖(绿茶),1批次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四)白河县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五)汉阴县城关镇利家购物广场销售的大芹菜,1批次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六)安康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建民分公司销售的韭菜,1批次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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