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白酒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805 发布日期 2022-12-13 17:42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年终岁首,正值白酒消费旺季,为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字体: 分享:
  年终岁首,正值白酒消费旺季,为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二、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
  三、网购酒类当场验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四、白酒生产经营者要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等制度。
  五、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六、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分级分类指导,严禁在集体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
  七、饮酒有害身体健康,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治疗。正在服用头孢类抗生素或者高血压、高血糖药物、甲亢药物等的患者要绝对禁止饮酒。
  八、如不慎买到假冒伪劣白酒,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