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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政策解读(教育帮扶)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562 发布日期 2022-07-12 10:12
    来源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政策解读(市乡村振兴局宣 相关政策若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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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育帮扶监测重点工作对象是哪些?
      教育帮扶监测主要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是指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共九年;适龄儿童少年是指年满六周岁至十五周岁。把每学期开学首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农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留守、孤儿、残疾、流动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能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政策申请程序是什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各项资助政策按学年申请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按学期发放。

      3、资助政策及标准是什么?
      (1)学前教育资助。学前一年每生每学年750元,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各县区自主确定。(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4)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享受对象条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数(不含城市涉农专业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数)的15%确定。补助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5)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享受对象条件: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平均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贫困的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6)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7)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8)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具体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的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在新学年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10)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普通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1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1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

      4、雨露计划享受的对象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享受对象是正式注册学籍的2015年9月以后就读技工院校、中高职院校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学生在就读期间,无论在何地就读,均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补助“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资金。

    (市乡村振兴局宣 相关政策若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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