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创办发〔2009〕59号
关于对全市旅游标识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县区双创指挥部,市直及中省驻安有关单位双创工作领导小组:
旅游标识体系是城市为旅游者提供的一种隐性服务,是城市旅游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的验收重点。旅游标识体系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功能性强,在城市的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极其重大的作用,是城市现代旅游功能的基本构成和集中体现。自全市创优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全市各县区政府、市直及中省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旅游标识体系得到了明显改善。随着创优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为全面掌握各部门和单位旅游标识体系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对全市的旅游标识体系完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做好旅游标识体系设置工作的统计工作;市城建局负责对街(路)牌、巷牌、楼牌、旅游区标志牌、公厕标识牌、公交站牌及城区内所有公园(广场)说明牌的设置情况进行统计;市公安局负责对门牌的设置情况进行统计;市公路局负责对道路交通标志牌(含国道、省道)的设置情况进行统计;市旅游局负责对景区(点)、星级饭店各类标牌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情况进行统计;市交警支队负责对城区内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信号灯、停车泊位的设置情况进行统计;其他单位按照表格要求及各自承担的设置任务如实统计上报。
2、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康市公共信息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安创办发(2008)56号文件附件)的标准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进行自查分类统计,要求概念不混淆,内容不遗漏,详尽、准确。
3、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统计并填写附表。附表须由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9月25日前上报市双创办旅游综合组。市双创办将根据各县区、各部门自查结果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4、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此项工作过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归档工作。
联系电话:3330150 联系人:李昊
附件:1、城区旅游标识体系完成情况统计表
2、全市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完成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双创 旅游标识 自查 通知
安康市双创指挥部办公室 2009年9月17日印发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