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康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495 发布日期 2022-10-21 10:53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内容概述 2022年10月21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安康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政策文件
  • 关于印发安康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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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依据

      该预案修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

      二、目标任务

      提升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妥善处置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完善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扩展,最大限度减少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工作原则和预案体系。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市级层面水上交通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专家咨询组及其职责,对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运作模式进行了说明。第三部分预防与预警,包括预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监测、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预警预防行动等。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水上遇险报警,水上遇险信息的分析、核实、报告,先期处置,指挥与协调,分级响应,水上应急通信,现场医疗救援,应急行动人员、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应急救助效果评估与处置方案调整,应急行动终止等。第五部分恢复与重建措施,包括善后处置、保险、搜救效果评估和应急经验总结、新闻发布等。第六部分应急保障,明确了应急准备、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资金、物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维护、通信与信息、科技支撑等各项保障。第七部分监督管理,包括宣传、培训与演练,检查与监督,预案管理与更新,责任与奖惩等。第八部分附则,主要对预案名词术语解释、解释部门和预案实施时间进行了明确。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涉及人身安全、船舶污染、水上交通事故、通航能力、紧急物资运输、重要财产安全等方面发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突发事件而采取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行动。

      五、关键词诠释

      1.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指船舶、设施在水上发生火灾、爆炸、碰撞、搁浅、沉没、油类物质或危险化学品泄漏以及民用航空器水上遇险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2.本预案中所称“以上”含本数,“以内”“以下”不含本数。

      六、修订过程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安康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认真组织研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通过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开展了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工作,形成了《安康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和《安康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作为预案文本编制的支撑性材料。于今年7月完成了《安康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修改完善,于8月23日通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专家反馈意见,编制人员认真研究、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安康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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