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如何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正确有效地开展人大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常委会需要探索思考的重大课题。
一、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安康实践
近年来,安康各级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总要求,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及地方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一)突出重点,让监督更精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先后出台系列文件,对地方人大重点监督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全市各级人大聚焦重点领域,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推进对中央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作为重点监督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保证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围绕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和经济运行监督,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在全省率先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城市规划、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法治宣传教育等重大事项,强化对营商环境、生态旅游、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监督;围绕推进保障改善民生监督,紧扣农村公路建设管护、公共文化服务、基础教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等重点监督议题加大监督力度,稳步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用法治增进民生福祉;围绕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严格备案审查程序,提高备案审查实效,2020年首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围绕推进监察和司法监督,视察平安建设创优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创建工作,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公益诉讼检察、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专项报告,2021年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委专项报告,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实施;围绕推进财政预算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监督,突出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围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推动有关部门切实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也不断加强和改进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比如司法监督的宁陕县“人大代表临案听审”、石泉县“百名代表评百案”、白河县“人大监督+检察监督”联合监督模式,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汉阴县、石泉县、镇坪县、旬阳县实现了县镇两级全覆盖等,都让监督展现新作为、呈现出新气象。
(二)持续关注,让监督更坚韧。鉴于脱贫攻坚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基础教育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工程,生态旅游是安康未来发展最具优势和潜力的产业,本届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脱贫攻坚、基础教育和生态旅游三件大事,每年分别确定一项重大议题,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连续不间断实施监督。2017年对产业扶贫、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规划实施、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进行监督,2018年对贫困村基础设施、中心城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2019年对易地扶贫搬迁、中心城区学前教育、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2020年对兜底扶贫、中心城区基础教育立德树人、旅游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021年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心城区基础教育音体美课程实施情况、旅游康养产业进行监督。同时,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每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10余部环保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汉滨区人大常委会抓大事议大事,紧盯“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基础教育、道路交通、城东新区”五件大事不放松,通过持续发力、跟踪问效、久久为功、一抓到底,使人大监督更具韧劲。
(三)三级联动,让监督更有力。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认真落实省委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市委全力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出台《关于助力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紧盯项目储备、要素配置、招商引资、开工建设、亩均效益和优化环境等“关键点”,打好立法、决定、监督和代表工作“组合拳”,贯穿人大依法助力、代表积极参与“两条线”,坚持市县镇三级联力联动“一盘棋”,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大局,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当好党委的助手、政府的帮手、发展的推手。与市政府、市法检两院召开座谈会,每季度听取一次市政府产业项目建设和县区人大助力产业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共商助推产业项目建设的办法措施。
盯产业项目谋划,召开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组织代表依法审查并表决通过“十四五”规划,为加快产业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盯产业项目开工,会同市发改委细化梳理了102个新开工产业建设项目,要求县区人大及时跟进、汇总、报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整理、分析、研判后,形成《送阅件》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盯产业项目关键,听取审议了关于对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组织代表开展省级经济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园区主导产业发展、亩均效益评价专题调研,在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分别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旅游康养产业、产业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产业项目建设专题询问。盯产业项目研究,与安康学院开展座谈,围绕“十四五”打造三大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的市域布局、以及在市域统筹下的县域经济发展两大课题共同开展研究。
市人大常委会助力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得到了省人大和市委的充分肯定、市“一府两院”的大力支持和各县区人大的密切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将安康做法推广到全省人大系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原书记郭青同志对人大做法作出批示。市政府明确由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办、发改委牵总,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配合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实施意见》任务落实。市法检两院出台了强化司法保障助力产业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各县区人大制定了具体办法,特别是县区人大班子成员包抓产业项目110个,702名各级人大代表领办合办产业项目835个。市县镇三级人大纵向联动,做深、做细、做实监督工作,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工作力度强,监督效果好,形成了强大监督合力。
(四)专题询问,让监督更刚性。全市各级人大注重采用专题询问方式强化监督工作,发挥了议题更集中,针对性、互动性和公开性更好的特点,有效提升了人大监督实效。例如,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推动问题解决为目的,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支持代表敢问、真问,鼓励局长真答题、答真题,确保人大之问“问”出精彩、“答”出担当。
2016年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人大代表电视网络问政会,70名代表询问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中“请问局长,您刚才说要采取措施赔偿烟农损失什么时候兑现?今年调整烤烟收购标准和政策是否有将市场风险转嫁烟农的问题?”之问辣味十足,督促解决烟农关注的问题。2018年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陕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重点项目建设,31名代表询问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中“请问局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选址离汉江1.5公里,距离石宁高速公路200米,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之问一针见血,询问会后测评90.3%代表认为不能建,最终叫停了该项目。2019年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教育工作,30名代表询问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其中“请问局长,您把自己孩子都送到西安上学了,是不是对石泉教育没信心?”之问最为犀利,问清了部门作为,找出了问题症结,答出了责任承诺,回应了群众关切。2020年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在组织30名代表现场观摩抗洪抢险救援应急预案演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110指挥中心应急演练的基础上,举行专题询问会,会议期间逐条播放15起全国各地发生的突发事件PPT,代表预设“假如石泉发生类似突发事件”询问1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如何应对,增强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忧患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五)代表约见,让监督更直接。为提升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聚焦中心城市管理这个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采取暗访形式开展调研和集中视察,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首次开展了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约见座谈会上,市人大代表们摆问题、提建议,说出了自己意见和群众心声;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18名负责人直面问题、详实作答,郑重承诺将抓紧办理代表建议。
代表“面对面”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使人大监督变得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目前该活动已在全市各级人大普遍开展,并逐步提升为“五长”(市长、局长、县长、镇长、站所长)与代表“面对面”活动。2021年汉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3名局长与23名代表在县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 “面对面”活动,集中面商水利、农业农村、交通系统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16家金融机构负责人与10名代表在市人大代表之家“面对面”,紧扣金融服务保障主线,聚焦产业项目建设、民营企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汇集民意、回应民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服务中心、推动工作。
(六)履职评议,让监督更深邃。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均开展了履职评议,听取评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使人大监督工作深度增加、广度拓宽、力度加强,监督效果更具权威性。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级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按计划安排履职评议,在本届内实现履职评议全覆盖。紫阳县人大常委会“四项制度”强化干部任后监督,任前一张“明白卡”,告知宪法法律规定的关于任命的流程和任后监督的内容及方式;人代会上作承诺,每名副县长在每年县人代会上围绕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承诺,并报告上年度承诺事项完成情况;法律考试再延伸,既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履职评议时再次组织与其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考试,并将法律知识考试延伸其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执法人员;履职监督“双测评”,任期内至少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一次并接受满意度测评,每年县人代会上代表对其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不满意率超过40%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警示谈话。
(七)跟踪督办,让监督更有效。审议意见交办承办单位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对口负责”原则,指定相关工委跟踪督查,通过听取汇报、视察检查、函询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并逐项听取和审议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让“回头”再审成为提高监督效果的重要抓手。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2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满意度表决赞成票未过半数,被要求整改和重新报告。各县区也不乏此例,2017年白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对县城停车场和农贸市场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不满意。2017年在汉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执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偏低,在票决时未能通过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测评敢说“不满意”,真正形成监督的压力,让压力转化为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的动力。
虽然安康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不断完善监督手段,努力提高监督实效,但在监督工作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尚未深刻认识到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监督对象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粗宽松软”等现象,被监督对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监督质效不高。调查研究不深,提出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不够强;审议不够充分,有时没有将关键问题找准议深议透;审议意见较为原则和笼统,无论是整改落实还是跟踪督办缺乏对照性;对在计划预算审查等专业性强的监督工作中因专业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只是过法定审议程序,实质性监督不多。三是监督刚性不足。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实质性监督方式未曾启用,履职评议如何与党管干部制度衔接实现更有效的监督仍亟待探索实践。法律缺乏人大监督的强制性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几乎没有因人大监督而受惩治的典型案例。四是监督力量薄弱。基层人大存在“一人一委”现象,人大机关干部不少是从党政部门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监督意愿不够强;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有待深化,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尚未形成监督合力。
二、提升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几点思考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都是法定的,既是权力,更是责任。实践中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严格依法监督,紧紧围绕选好议题、深入调研、充分审议、跟踪督办等关键环节提质量,全工作链推进监督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
(一)把好议题选定关。扩大监督议题征集范围,强化与上级人大和同级“一府一委两院”的事前沟通,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健全完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作用,深入研究中央和地方党委的要求是什么、实践需要是什么和人民群众期盼是什么,紧紧围绕保障中央和地方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和代表建议集中反映、群众普遍关切的突出问题列入年度监督计划,提请主任会议审议。在执行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议题,使监督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切实可行。
(二)把好调查研究关。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监督工作的“前置程序”。认真组建视察调研队伍,注重发挥专业代表组的专业特长,根据需要邀请人大咨询专家参加。坚持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之前先组织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监督工作中落地生根。研究制定好视察调研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认真细致地调研,坚决避免走过场、走形式、走马观花式的调研。要创新运用各种方式,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好中差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集中与分散调研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结合、查阅资料与走访群众和问卷调查结合等各种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鼓励人大代表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支持通过网络平台征集社会公众的意见,最大限度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在明察和暗访的基础上,进行座谈汇总,召开座谈会要提前拟定重点研讨议题并通知与会人员,增强座谈的针对性。下功夫撰写高质量高水平的调查报告,如实反映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建议。
(三)把好会议审议关。明确常委会会议审议是人大监督的一种最重要的形式,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必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切实增强审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综合性工作,原则上委托分管负责人到会作报告,其中问题和原因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解决问题的举措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提前将需审议的相关报告和材料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便于会前做足“功课”,形成高质量审议发言。科学安排会议审议时间,确保与会人员有较充裕时间发表意见建议。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审议议题的意见建议,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安排重点议题专题培训,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审议提供辅导。每听取一项专项工作报告,就跟上常委会有关工委的调查研究报告,为会议审议提供更多参考。安排熟悉相关情况的委员在精心准备的基础上作重点发言,鼓励委员和代表提供书面审议意见,对于重要议题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开展联组审议增强审议效果。结合审议议题,对代表相关建议进行督办,形成督办工作与监督工作的联动。推进审议询问和到会应询常态化,探索审议辩论机制。坚持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会议制度,充分征求其意见建议。
(四)把好督办落实关。把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问效作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重要抓手。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要认真整理、科学归纳审议意见,可采取条目式、清单式体例,精准明晰反映审议成果,做到可落实、可检查、可评估。改进审议意见交办方式,重要审议意见连同具体问题清单当面交办,提出具体办理要求。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及时了解掌握审议意见处理进度,全过程跟踪监督,通过开展视察、检查等方式,督促审议意见落实,对具体问题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形成书面审查报告。将有关机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和工委审查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开展审议,对整改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整改不力、满意度不高的,要求有关部门再次作出报告,也可以依法启动进一步监督程序,必要时可以作出决议决定。
(五)创新机制方法。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种法定监督形式的特点优势,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打好监督“组合拳”,完善监督程序,延伸监督链条,形成监督闭环。注重实际效果,坚持需求导向与问题导向、选题数量与项目分量、强化刚性与体现支持有机统一,突出监督重点,推动问题解决,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对于专业性强的监督事项,邀请相关领域咨询专家参与,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评估,提供专业建议。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履职评议办法,并逐步把履职评议对象延伸到员额法官、检察官队伍。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完善拓展预算联网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信息系统,为监督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
(作者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