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克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市政府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2-002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8日 |
文号 | 安政任字〔2022〕10号 | 公开日期: | 2022-08-01 15:44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克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免去杨克山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仵红兵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昕玫同志任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处长,免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兰天安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处长职务;
余祖军同志任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1年9月起算;
免去刘璇同志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市政府决定:
免去杨克山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仵红兵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昕玫同志任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处长,免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兰天安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处长职务;
余祖军同志任市省属企事业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1年9月起算;
免去刘璇同志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任字〔2022〕10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