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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902 发布日期 2022-06-03 09:1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内容概述 为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医疗机构门诊工作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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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医疗机构门诊工作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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