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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索引号 | 719776475/2022-078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03日 |
文号 | 安政办发〔2021〕24号 | 公开日期: | 2021-11-04 17:20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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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康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安办字〔2021〕88号)和《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字〔2021〕89号)有关规定,为切实抓好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抓好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配合人大代表视察,主动报告项目建设相关情况;
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测评结果,抓好问题整改,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1.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3个月前,由市发改委负责,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启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征集时间不少于1个月,形成票决项目清单。
2.由市发改委负责,对征集的项目清单进行整理、筛选和充分论证,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形成初步方案;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进一步征求市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形成初选建议方案;
3.由市发改委负责,将初选建议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认定,再由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确定作为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的候选项目。
(二)实施项目审议票决
4.市政府委托市发改委负责,及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并根据人大要求在全体会议上做出具体说明。
5.市政府委托市发改委负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项目票决。
(三)开展项目监督测评
6.市人民代表大会结束30日内,市政府根据票决结果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计划书,报市人大常委会。
7.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市、区)负责,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市人大监督,及时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答复,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建设进度,主动配合市人大开展视察和调研。
8.市发改委牵头,项目所在县(市、区)及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评价情况,并书面印送各代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评议结果,落实相关整改要求,3个月内报告整改结果。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人大票决项目实施负主要责任,要主动加强与市人大的沟通,接受人大监督,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各民生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强化措施,精心抓好项目实施,积极配合市人大视察,推动各项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
(三)注重实效,强化考核。由市发改委牵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每年及时印发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征集通知,指导各县(市、区)、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抓好项目征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协作,强化对民生实事项目的支持,依法依规抓好列入人大票决项目实施。市发改委要抓好工作督查问效,深入一线指导项目业主抓好项目实施,对相关重大情况要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
《安康市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安康市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康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安办字〔2021〕88号)和《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字〔2021〕89号)有关规定,为切实抓好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动市级兴办民生实事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富实效,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保障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二、工作内容
1.根据群众需求和现实财力状况,多渠道、多方式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形成项目清单,经相关程序审议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票决;2.抓好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配合人大代表视察,主动报告项目建设相关情况;
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测评结果,抓好问题整改,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项目征集审定1.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3个月前,由市发改委负责,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启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征集时间不少于1个月,形成票决项目清单。
2.由市发改委负责,对征集的项目清单进行整理、筛选和充分论证,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形成初步方案;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进一步征求市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形成初选建议方案;
3.由市发改委负责,将初选建议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认定,再由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确定作为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的候选项目。
(二)实施项目审议票决
4.市政府委托市发改委负责,及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并根据人大要求在全体会议上做出具体说明。
5.市政府委托市发改委负责,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项目票决。
(三)开展项目监督测评
6.市人民代表大会结束30日内,市政府根据票决结果对项目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计划书,报市人大常委会。
7.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市、区)负责,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市人大监督,及时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答复,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建设进度,主动配合市人大开展视察和调研。
8.市发改委牵头,项目所在县(市、区)及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评价情况,并书面印送各代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评议结果,落实相关整改要求,3个月内报告整改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各部门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要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票决制的全过程,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推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自觉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市发改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形成兴办民生实事良好环境。(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人大票决项目实施负主要责任,要主动加强与市人大的沟通,接受人大监督,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各民生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强化措施,精心抓好项目实施,积极配合市人大视察,推动各项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
(三)注重实效,强化考核。由市发改委牵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每年及时印发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征集通知,指导各县(市、区)、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抓好项目征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协作,强化对民生实事项目的支持,依法依规抓好列入人大票决项目实施。市发改委要抓好工作督查问效,深入一线指导项目业主抓好项目实施,对相关重大情况要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
各县(市、区)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2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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