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安康市城乡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2-0764 发布日期 2022-01-25 09:46
来源 市发改委
内容概述 市发改委关于《安康市城乡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
  • 关于印发安康市新型城镇化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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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2014年12月29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名单正式公布;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的总要求;2019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等具体任务。近年来,国家和陕西省相继制定印发了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了发展目标以及政策和保障措施;2021年11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型城镇化五大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精细化管理提升、存量问题化解、城乡融合发展“五大行动”,要求制定单项行动方案,细化分解重点任务。


      二、制定过程

      根据国家和省上推进新型城镇化相关政策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五大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等部门牵头,分别拟定了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精细化管理提升、存量问题化解、城乡融合发展等五个专项行动方案;2021年11月30日,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22日,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行动方案》进行讨论,逐一提出修改完善要求;2022年1月25日,再次将修改后的《行动方案》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送审稿;2022年1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安康市新型城镇化五大专项行动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安康市城乡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总体要求部分,概述了城乡融合发展方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愿景展望。
      重点任务部分,提出实施乡村建设、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城乡公共文化资源供给、实施新一轮避灾搬迁五大行动。
      一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以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乡村建设,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二是推进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教育投入,下功夫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缩小城乡教育质量差距,推动各类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大健康理念发展卫生健康事业,织牢基层医疗网底,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扩大优质公共卫生资源供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四是推进紧密型城乡公共文化资源供给。聚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深入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八大工程”,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开放共享、普惠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五是启动实施新一轮避灾搬迁。精准制定新一轮避灾搬迁政策措施,持续加大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后续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以毛绒玩具、电子线束、农特产品加工销售为特色的新社区工厂。统筹推进农民就地就业创业和转移就业。
      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强化统筹协调、强化分工协作、强化督办考核。


      四、目标任务

      加快构建城乡互补、协同发展、共同繁荣的体制机制,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和幸福安康提供有力支撑。


      五、涉及范围

      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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