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19776475-GK-2022-0735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16:52 |
来源 | 安康市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14号),经商市乡村振兴局,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列2022年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市县统一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转移支付功能分类科目列“2300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