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深化生态环境监测垂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环办监测〔2020〕9号)及省政府《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和完善陕西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函〔2021〕80号)要求,结合实际,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康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环保垂直管理改革部署,明晰安康市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事权,理顺运行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管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支撑能力,建设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方案》共七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网络,基本形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有效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显著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明显提高对全市生态环境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服务水平。
第二部分为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制,共五方面内容,分别是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管理、明晰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管理、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考核等。
第三部分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共四方面内容,分别是落实制度规定、夯实监测能力、加强队伍建设、保障监测经费等。
第四部分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共四方面内容,分别是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统筹构建污染源监测网络、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等。
第五部分为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共四方面内容,分别是明确数据质量责任、加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发挥市场机制和公众监督作用等。
第六部分为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核心支撑,共三方面内容,分别是健全监测评价制度、加强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推进科技创新与应用等。
第七部分为加强组织实施,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作为重点工程,在人、财、物上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牵头推进相关具体工作,为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监测保障。
三、《实施方案》有哪些突出亮点?
一是抓机制完善。《实施方案》梳理了安康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主要事权,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谁考核、谁监测”“谁执法、谁监测”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市县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夯实各级监测工作任务。
二是抓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做大市级、做实县级”的总体要求,整合现有县级监测站,建立区域站,切实加强支撑服务能力。按照“以事带人、以事提质、以事强队”的指导思想,认真解决环境监测队伍建设问题。
三是抓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按照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的导向,不断完善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安康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
四是抓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提出了按照“谁出数、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强化对社会监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局面。
五是抓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健全监测评价制度、加强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推进科技创新与应用等为满足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监测需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