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及面试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为通过2022年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的考生(详见附件1)。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请在4月11日下午6:00之前向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星期六)上午10:30。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10:00前到达面试考点,在候考室集中。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
面试地点:安康中学西校区教学楼(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4号)
三、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办法为7名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考生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若第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最终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请认真阅读并遵守《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2.参加面试考生请于2022年4月22日携带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行政中心7楼)签订承诺书并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造成无法进场考试的,后果自负。
3.参加面试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4.参加面试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时间,按要求准时到达,并注意交通安全。
5.参加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不得携带学习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等物品进入考场。
6.参加面试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安康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安康市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禁止进入考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面试期间除核验身份及现场答题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有关工作。
7.参加面试考生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为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安康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安康市金融办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安康市金融办微信公众号的最新通知为准。
联系人:周翔 联系电话:0915-3229945
附件:1.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附件1
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面试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列)
报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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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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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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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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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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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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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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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承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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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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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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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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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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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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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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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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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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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1.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考生不得互相交换签条,否则按违纪处理。
2.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按抽签确定面试次序。抽到1号签的考生代表考生抽取面试试题。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7.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8.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9.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