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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公开目录: 市政府文件,目标考核,督查通报,项目信息
    索引号 719776475/2022-05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文号 安政发〔2022〕5号 公开日期: 2022-03-30 17:22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推动工作落实,市政府研究制定了《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任务清单》。请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清单,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重点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将按照《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对各责任单位职责履行、行政效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效能低下、推诿扯皮等情况将提级督办并按相关要求实施问责,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任务清单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8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发〔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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